新世纪光电认为,台湾科技产业常常有工程师把在公司任职时的研发成果与营业秘密,被用更高薪资挖角后,全部带走,在新任职的公司或自行开设公司,以同类技术的产品打击原有公司的相关权益。
新世纪光电方面也说明,该公司的LED磊晶与覆晶,晶片级封装等制程技术是多年来持续投入大量资源及人力累积而成的心血结晶,岂料发现有一些离职员工涉嫌不法利用,或泄漏于第三方,因此透过司法途径来解决,除了刑事告诉以外,也有民事的部份。
新世纪光电指出,LED产业的部份同业,利用新世纪少数离职员工之私人贪念,剽窃该公司营业秘密,除侵害公司与股东权益外,也严重危及台湾LED产业之竞争力与生存空间,此举对于台湾企业投入大量资本于自主技术开发,却无法维持技术资本积累,会对产业的发展造成莫大伤害,也呼吁竞争对手停止此窃取营业秘密方式等不公平的竞争手法。
新世纪光电表示,这个案件有法务部调查局、台南市调查处、高雄市调查处、中部地区机动工作站及资安鉴识团队参与侦办,也有交通大学的研究团队比对涉案相关的产品结构,做出鉴定报告,希望类似案件与在台湾科技产业技术的保护发展上,能够持续有更好的成果。
这起案件,主要是新世纪光电认为有离职员工把营业秘密泄漏给对手,包括中国大陆的三安光电、台湾的竞争对手錼创公司等等,预估新世纪相关的损失约13亿元新台币。台湾的錼创公司在境外成立,资金来源除了三安光电以外,也包括已被晶电合并的璨圆,当初是璨圆的股东三安有要求璨圆投资錼创约二成的资金。后来在2014年,LED磊晶台厂晶电在合并了璨圆,晶电也等于是间接拥有錼创的股份,但就与新世纪这次针对离职员工的司法程序关联就不大了。
台湾除了新世纪光电以外,晶电本身也有不少员工被中国大陆的LED厂商挖角,也有采取司法程序,但横跨两岸的案件不容易有结果,而新世纪光电在台对离职员工与竞争公司的司法程序,目前是有初步的作用,业界仍密切观察后续发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