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乳山市路灯管理处
地址:乳山市光明街中段
联系人:于勇 联系方式:0631-6698605
二、采购代理机构:乳山滨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乳山市深圳路106号,速八酒店三楼;
开户名称:乳山滨海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乳山支行;
帐 号:3700 1708 1080 5014 9982。
三、采购编号:RSGP2016-01-034
四、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乳山市区新华街等道路路灯采购工程
分包情况、数量及内容:共分三个包,数量:一宗
包一:灯具 10米路灯 预算资金约:36万元
包二:灯具 3.5米庭院灯 预算资金约:22.4万元
包三:电缆 14000米 预算资金约:44.8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包一、包二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路灯生产厂家且营业范围内有路灯制造,持有合法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三(含)级证书网上可查、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投标产品具有2014年以来地市级(含)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8001或ISO28001职安卫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6、所投LED灯具须具有2014年以来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原件)。
3、包三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的电缆生产厂家,并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电缆生产许可证;须提供地级市以上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所投电缆须通过中国国家强制性CCC认证(原件);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能提供优质的服务;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应具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3月25日8时00分至2016年3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乳山市深圳路106号,速八酒店三楼,329室;
3.方式:现金或转帐,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售价:人民币300元整;
5. 未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七、投标起止时间:2016年04月15日8:30至9:00
八、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5日9:00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乳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乳山市深圳路108号乳山市民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