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太“炫”,既伤人又费电
张佳佳是一位新晋妈妈,家住在河北省保定市德翰园,刚生完孩子的她表示最近“心很累”。她住的小区对面建筑物的照明灯太亮,而且彻夜开着,隔着厚厚的窗帘还能透进屋子。宝宝对灯光比较敏感,晚上睡不好,又哭又闹。张佳佳的婆婆来带孙子,光照太强晚上也睡不好,血压升高,脾气暴躁。强烈刺眼的灯光让这个既有宝宝又有老人的家庭很烦恼。
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家住上海市浦东新区的李卫国先生家对面最近新建了一个展销厅。豪华展厅的灯整日整夜地亮着,隔着窗帘,李先生的房间一整面墙仍被照得明晃晃的。“晚上并没有人来参观,为什么还要开那么多灯?影响居民休息不说,怎么能这样浪费电!”
北京的赵文雄先生是一位天文爱好者,他很早就关注到城市灯光过亮的问题。“城市照明用灯有大量的钠黄光,这种光穿透力强,再加上城市闪烁的商业霓虹灯和吊车塔台强光,这对天文观测的影响基本是毁灭性的。”在没有光污染的野外,肉眼可见的星星最多有3000多颗,而在北京等大城市,夜晚肉眼仅可看到几十颗星星,“这剥夺了城市居民特别是孩子们‘仰望星空’的权利。”他说。
随着城市建设脚步加快,城市夜景越来越亮。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张昕认为,光对人的生理节律影响很大,很多疾病都和特定的光有关系,比如蓝光可能和癌症、癫痫等疾病有关。有实验表明,用单色光和彩光照小白鼠,被彩光照的那组癌变率更高。
张昕指出,过艳的光饱和度高,特别是红色或紫色,对人生理和心理上的刺激比较大。而闪烁过快的光也会令人感到眩晕,对人的感官和情绪也有不利影响。“现在国内很多城市都是24小时不‘打烊’,一些商业街区的灯光不仅一直亮着,而且颜色都很艳、霓虹灯闪烁速度也非常快,这对城市居民有很大危害,对鸟类定向和航班安全也有不利影响。”张昕分析道。
规划细节,让城市夜间照明有法可依
管理部门应该如何让城市夜间照明适度、有序?
为减低光滋扰和能源浪费,香港特区政府今年推出首份《户外灯光约章》,要求户外灯光装置的拥有人和负责人承诺在预定时间关掉装饰、宣传或广告灯光装置。该约章已在今年4月份生效,有近1000个物业和商户响应,承诺最晚于晚上11时熄灯。
张昕指出,目前我国在城市照明行业使用较广的是《夜景照明设计指南》,但这仅仅是一份指导性质的文件,约束性比较弱。各地相应有一些管理条例对城市户外照明做出规定,但建设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针对光污染的全国性标准和管理规范仍未出台。“灯光的设计很多时候主要根据投资主体的需求进行,跟着收益走,为‘抓眼球’故意过亮、过艳,造成光污染。”张昕说。
“目前城市的光污染处于失控状态,既不人性化,也有违绿色发展的理念,应该下大力气整治。”张昕认为,管好夜间光污染,当务之急是有更详细的、可操作的管理规范,分门别类地规定光照时长以及亮度、色彩饱和度等详细标准。此外还要明确监管职责,比如,哪些部门负责光污染治理,建设、城管、环保部门如何分工协作;哪些第三方机构有资格出具光污染鉴定报告;从受理居民投诉到反馈处理结果,必须有哪些流程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