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飞利浦灯饰制造(深圳)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决定提前提前解散公司的公告。
该公司在解散公告中披露,公司近年来经历了经济持续下行,成本上扬,业务不断恶化等诸多困难,尽管公司采取了各种措施,但是仍然未能扭转局面。鉴于此,公司股东及董事会不得不决定提前解散公司,2016年5月31日起公司正式停止运营,不再进行任何生产。
公司管理层还表示,将依法安置各位员工,包括依法支付离职补偿待遇。
记者获得公告如下:
记者翻阅资料发现,飞利浦灯饰制造(深圳)有限公司的前身是由比利时的“Massive”与香港誉威集团合资,于1994年在中国深圳宝安松岗创建。原名威玛诗灯饰有限公司,经过多年的生产规模扩张,现已达到60多条装配生产线﹐并拥有现代化的自动涂装设备和装配车间,厂房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 2008年,飞利浦公司收购威玛诗灯饰有限公司52%的股权,2009年10月份,“飞利浦灯饰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注册成立。2010年12月,飞利浦公司完成对威玛诗灯饰有限公司剩余48%的股权收购。至此飞利浦成为飞利浦灯饰制造(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