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九洲光电(83099)发布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称,公司于近日和中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车青岛四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本次签订合同金额为23,332,026.00元(最终结算总价根据实际供货数量核定),约占公司2015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94%。
九洲光电表示,本次与中车青岛四方签订的香港地铁照明合同是公司在“轨道交通照明”这一细分市场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彰显了客户对九洲光电轨道交通照明产品技术和质量水平的充分肯定,利于公司进一步在该领域做大做强。该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但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