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自设立以来,严建国一直持有超时代光源100%的股权。截至2015年12月31日,超时代光源资产总额6.13亿元,净资产为1.00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4.28亿元,净利润-2472.34万元。超时代光源主要资产为孙公司新和(绍兴)绿色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绍兴)”)的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所有权及其生产设备等。超时代光源通过新和(香港)绿色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香港)”)间接持有新和(绍兴)100%的股权。
新和(绍兴)主要从事节能灯、LED灯及其零部件、元器件、配件的生产、销售,为国内最大的LED灯丝灯生产厂家。截至2015年12月31日,新和(绍兴)资产总额4.42亿元,净资产2.46亿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3.96亿元,净利润-2298.28万元。
双方还约定,在交割日后的三年内,出售方严建国应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余下20%股份出售给购买方木林森公司,木林森应同意购买该等股份,转让价格按本协议项下目标股份对价的25%确定。
公告还披露,截止2016年4月30日,超时代光源利用自有资金及自兄弟企业亿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借款所得的资金清偿了全部银行借款。同时,超时代光源与严建国签订债权转股权协议,协议约定将严建国持有的对超时代光源2.55亿元港币的债权转为股权。由此,截止2016年4月30日,超时代光源实收资本增加至港币3.75亿元,折合人民币3.07亿元。导致超时代光源截止2016年4月30日的净资产增加至3.13亿元。
木林森表示,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通过收购超时代光源可以最快的途径取得LED灯丝灯的技术工艺和市场份额,对充实和丰富公司的LED照明产品线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基于并购后的产业协同、整合效益,对公司未来业绩将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