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受内乡县建设局的委托,就内乡县宝天曼大道与菊乡路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内乡县宝天曼大道与菊乡路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项目编号:内交采[2016]038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址:其中一标段宝天曼大道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东起湍河三桥,西至金阳珠宝 路段两侧。二标段菊乡路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北起郦都大道,南至宝天曼大道路段两侧。
2.2工 期:签订合同后 10日之内完工。
2.3质量要求:合格,所供货物应有经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测合格的产品质检书。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资金拨付:采购及安装不拨付(工程)货款,待完工经验收合格后开始拨付。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二个标段。
2.7项目采购预算及内容:项目预算总价为240.73万元,其中一标段宝天曼大道采购及安装项目为65.46万元(采购48套LED太阳能路灯一批) ,二标段菊乡路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175.27万元(采购132套LED太阳能路灯一批);各标段采购包括灯具主材相关的所有附件材料、安装、调试、验收、售后服务以及与货物有关的运输、保险及其他伴随的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供应商为设备生产厂家或厂家正规签约经销商和服务商;
3.3 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服务商签约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所供产品近二年内必须具有2个及以上2百万元以上合同额及同类型项目业绩;
3.5中标公示期满2日内中标企业提交工程总造价 10 %的履约保证金,逾期不交者由第二名顺延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5投标人应出具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4.1报名时间: 2016年7月 4日至 2016 年7月8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内乡县滨河东路与大成桥交叉口东北角)。
4.3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同上。
4.4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报名资料:
报名时携带的报名资料应按第三项“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所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证明;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质、资料证明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并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注:(1)以上资料准备复印件3套留存(装订成册并每页加盖公章),报名时查看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单位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5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 6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点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内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乡县建设局的委托
地 址:内乡县县衙大街西段
邮 编:474350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3608453745
招标代理机构:南阳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
地 址: 南阳市工业路180号
邮 编: 473000
联 系 人: 任先生
电 话: 13838979277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