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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开招标 拟推广40万只LED高效照明产品补贴50%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0-0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浏览次数:332
   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节能环保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推广LED高效照明产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推广LED高效照明产品项目
 
  项目编号:ZB-16-228、229、2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燕、李梦尧
 
  项目联系电话:010-63832288-8620、86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小关东里甲2号
 
  联系方式:于珊 010-520526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燕、李梦尧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11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助推北京市有关领域节能环保减碳,促进照明环境优化升级,在充分听取专家意见和深入调研等工作基础上,北京市计划推广LED高效照明产品。本项目拟推广区域覆盖北京市所有16个区,用于办公、商业、工业、学校、医院等场所,共约推广40万只,其中,LED直管灯约30万只;LED筒灯约5万只;地下停车场LED感应灯约5万只。本次招标将选择一批质优、价格合理的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生产企业、产品,并确定供货价格。补贴资金采取间接补贴方式,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最终受益人是终端用户。补贴金额为推广产品价格的5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3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9月29日 09:30 至 2016年10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北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6号中铁华铁大厦501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携带资料说明: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注明包名称、授权事项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资料需要按包准备、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三证合一”的企业无需递交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东大街1号振海大厦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设计、生产、制造能力,所投标产品必须由投标人自行生产、制造;所投产品的年产能不低于20万盏。
 
  4、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研发、检测、产品及工程设计能力,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工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产品在行业中具有先进性。
 
  5、 投标人须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曾发生因半导体照明(LED)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商业纠纷;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商业欺诈行为,未在半导体照明(LED)产品的生产和供货上涉及法律诉讼情况。
 
  6、 投标人信用与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 投标人须具备较强的相关领域推广、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及能力。
 
  8、 直管形LED灯: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 “普通照明用直管形LED灯(替换用)技术要求(2015版)”(附后)要求;且通过国家自愿性产品认证。
 
  LED筒灯:投标人所投产品须符合“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2010版)”及修订版的要求,且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及自愿性产品认证。
 
  地下停车场LED感应灯:投标产品需符合《车库LED照明技术规范》(T/CIES 001-2016),能够替换地下停车场现有的双端直管型荧光灯。
 
  9、 投标人必须拥有所投产品的自主商标或所投产品商标的合法使用权,一个商标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11、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分包情况

  
       三、报名联系人:张婳苒   联系电话:010-63832288-8715
 
  四、此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jcz.gov.cn/)上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18号令)、《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新技术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实施细则》(京财采购〔2015〕43号)、第二十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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