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太阳能路灯
(含安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受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的委托,对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太阳能路灯(含安装)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为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我们热忱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公司(单位)参加投标,并请按公开招标采购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按时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LZB(NJ)-CG201656(公)
2.2产品及数量:详见附件一。
2.3项目总投资:1208000.00元
2.4投标保证金: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账号:53001716040051001005
开户银行:建行大理建兴支行
联系人:许师 联系电话:0872-219556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1、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采取电汇或网银(备注栏注明:DLZB(NJ)-CG201656(公)项目投标保证金,其中网银须到银行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2、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
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注:备注栏和空白栏中需注明的项目编号只需填写项目编号中的阿拉伯数字即可。
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转出,转入该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3日下午17时。
2.5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有采购项目设备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及注册证、信誉良好、实力较强;
3.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设备供货和安装服务经历,并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获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原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参数:详见附件一。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请于2016年10月14日至2016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 08时至11时,下午 14:30时至17时(工作日),到福贡县办证大厅3楼携带以下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除外);
⑥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
上述1至6 项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5.2采购文件每份1000.00元(人民币:壹仟元整),报名合格的投标商向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应仔细检查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采购文件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04日上午08时30分至2016年11月04日上午09时00分以前(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4日上午09时30分.
6.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福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注: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贡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联系人:蔡剑龙
联系电话: 0886-3411177
招标代理机构:大理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贡县办证大厅3楼
联系人:黄杨涛
联系电话: 0886-3411938 18288808902
二0一六年十月十四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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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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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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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项目: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协议供货:品牌、型号、简要规格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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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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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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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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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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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路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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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太阳能光伏板,150W光伏板,多晶硅,转换效率17%以上;
2.蓄电池12V/100AH,阀控密封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太阳能专用;
3.控制器,10A/12V,太阳能专用,微电脑智能控制,防雷保护,防潮保护,过充过放保护;
4.灯杆,7米,钢质热镀锌喷塑,上口径75mm,下口径160mm,壁厚3mm
5.LED灯,45W(含灯头)多珠大功率,使用寿命寿命率达6万小时以上,可节电60%以上,耗电量低;
6.辅助材料,电池箱、预埋件及线材,压制成型,防盗、防水;
7.正常光照下每天12小时,阴雨天可供电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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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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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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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吉乡50盏,石月亮乡31盏,鹿马登乡40盏,匹河乡30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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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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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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