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支持LED产业政策 明确重点支持对象
据悉,今年4月,南昌市出台《关于大力促进LED 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南昌市区域内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LED研发和制造企业,以及为产业发展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均可享受政策扶持。本次政策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硅衬底LED产业链上游环节产品(衬底、外延、芯片制备、大功率封装)及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MO源、MOCVD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他衬底LED外延、芯片、封装、模组的研发、生产和销售;LED电源及管理芯片、支架、荧光粉、胶水、散热材料、五金模具、光学系统等LED应用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LED户外照明、室内照明、景观灯饰照明、汽车照明、显示屏、背光源及红外监控等领域具有自主品牌的LED应用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LED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此外,符合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其中一期投资2亿元以上的LED产业重大重点项目;外商来昌投资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以上的LED产业项目;国际知名LED企业来昌投资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的LED产业项目;国内LED行业前20强企业来昌投资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LED产业项目;LED企业总部落户南昌等条件的企业,在享受上述扶持条款的基础上,经市“产业五人小组”研究,还可采取 “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专项扶持。
每年安排5000万元扶持本市LED企业的重要技术开发
为促进南昌LED产业做大做强,2016-2020年,南昌市财政每年安排5000万元,用于扶持本市LED企业的重要技术开发,其中40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硅衬底LED技术的优化和应用开发,1000万元优先用于扶持MO源的技术开发。同时,采取多项奖励制度扶持LED产业发展:对生产硅衬底LED产业链上游环节产品(衬底、外延、芯片制备、大功率封装)的企业,按照其硅衬底LED产业链上游环节产品年销售额(不含税)的30%给予奖励,全市年度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1亿元;对生产MO源的企业,按照其MO源年销售额(不含税)的20%给予奖励,市本级和县区(开发区)受益财政各承担10%;对在南昌生产MOCVD设备的企业,按照其MOCVD设备本地年销售额(不含税)的30%和外地年销售额(不含税)的10%给予奖励;对生产LED电源及管理芯片、支架、荧光粉、胶水、散热材料、五金模具、光学系统等LED应用配套产品的企业,按照其LED应用配套产品本地年销售额(不含税)的20%给予奖励,市本级和县区(开发区)受益财政各承担10%。
为鼓励采用合同能源管理运作模式,进行全市公共领域LED改造和建设。在公共照明、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一律采用LED产品并优先采购“南昌制造”。优先推广使用硅衬底和本地封装的LED路灯、隧道灯、公共照明产品。在全市范围内采取PPP模式进行道路照明节能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