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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上诉人要求佛山照明赔偿273万元 二审再遭法院驳回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16 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综合浏览次数:158
   1月13日晚间,佛山照明(000541,股吧)发布法律文书。
 
  公告显示,12名上诉人因与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不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粤01字民初5-16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12名上诉人一审要求佛山照明向其赔偿273.36万元,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上诉案件作出如下判决:
 
  1、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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