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5%。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方案》分别从商贸流通、重点工程、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以及系统集成与应用四个方面对照明电器行业可开展的节能减排活动,进行了安排和部署。针对照明行业的相关发展问题,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对其进行了相关分析归纳提炼,并汇总如下。
一、照明行业可在“商贸流通节能领域”大力发展。建立绿色照明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在部分相关联领域发挥作用,例如,完成好绿色商场标准、完善绿色饭店标准体系、加快绿色仓储建设等方面关于照明的有关要求。(牵头单位:商务部,参加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等)
二、在照明节能重点工程中发挥作用。相关企事业单位可在绿色照明、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照明能源使用结构综合升级,提升节能能力,争取到2020年照明节能服务产业产值比2015年翻一番。(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质检总局、国管局、国家能源局、中直管理局等)
三、加快照明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启动“十三五”照明节能减排科技战略研究和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照明节能减排科技资源集成和统筹部署,继续组织实施照明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产业化工程,推广半导体照明等成熟适用技术。(牵头单位: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参加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能源局等)
四、推进照明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推进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照明系统用能和节能。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照明,推动建立城市智慧智能系统,推动照明系统优化升级。(牵头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参加单位: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质检总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