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关键之年。这一年,党中央、国务院把标准化工作摆在了更加重要的位置;这一年,标准化改革创新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本报撷取其中部分精彩篇章,与大家共同分享。期待2017年标准化工作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一、习近平主席向第39届ISO大会致贺信,李克强总理出席并致辞,杨晶、王勇国务委员出席会议。第39届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大会在北京成功举行,来自163个国家(地区)、14个相关国际组织和欧洲、泛美、亚太等区域标准化组织的代表,近600余名外宾参加了会议。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39个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大会。大会确立了ISO新的五年战略发展规划,拓展了ISO新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我国以承办大会为契机,推动发布了《北京宣言》,签署了11份合作协议,举办了“标准促进世界互联互通”高峰论坛,扩大了中国影响,产生了中国效应,为国际标准化发展提出了中国主张,贡献了中国智慧。
二、国务院发布《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及配套政策文件。2015年2月11日,国务院第82次常务会议研究标准化改革工作,3月11日国务院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明确了改革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提出了建立高效权威的标准化统筹协调机制,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培育发展团体标准,放开搞活企业标准,提高标准国际化水平共六项改革措施,部署了改革三个阶段的具体任务。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行动计划(2015-2016年)》,对第一阶段改革任务进行分解落实。2016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方案》,明确了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工作目标、范围、原则、职责分工、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29个省(区、市)政府也相继制定了深化标准化改革相关政策措施。
三、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正式建立,王勇国务委员担任召集人。国务院批复,同意建立由国务院领导同志牵头负责的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国标准化工作。联席会议由王勇国务委员担任召集人,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为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由中央网信办、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39个部门和单位组成。2015年7月、12月和2016年12月,联席会议成功召开三次全体会议,统筹推进标准化改革发展,有效提升了标准化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交通运输部、民政部、审计署等部门以及31个省(区、市)政府都建立了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
四、国务院审议发布标准化工作三个专项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标准化体系建设发展规划(2016-2020年)》,这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层面的标准化专项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建成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化体系,迈入世界标准强国行列。2016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以先进标准引领消费品质量提升,提出到2020年消费品标准体系基本完善,重点领域主要消费品与国际标准一致性程度达到95%以上。2016年4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决定实施《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以实施工业基础、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等标准化和质量提升工程为抓手,推动“中国制造”迈向中高端。
五、全面完成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评估,推动强制性标准体系的“瘦身健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部署,全部完成1329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以及计划项目的清理评估工作,形成了“废止一批、转化一批、整合一批、修订一批”重大成果,19%的强制性标准拟废止,33%拟转化为推荐性标准,11%拟整合,13%拟修订,其余24%继续有效。基本解决了标准交叉重复矛盾和超范围制定等问题,实现了强制性标准的“瘦身健体”,为构建新型强制性标准体系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10万项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推动政府标准盘活存量、优化增量。完成商务部、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重庆市等10个部门、行业、地方集中复审试点工作。近10万项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复审全面铺开,2016年底全部完成,初步提出30%的推荐性标准需要修订。严把新制定国家标准“质量关”,首次实施国家标准立项评估,2016年度50%立项申请因不符合改革精神未获通过。
七、首批团体标准破茧而出,释放标准供给新动能。在中国标准体系中首次引入非政府标准这一类型,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全国39个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产业技术联盟积极开展试点。截至2016年底,378个社会团体在全国社会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注册,发布实施了《LED照明应用接口要求:自散热、控制装置分离式LED模组的路灯/隧道灯》等451项团体标准。
八、企业标准松绑搞活,增添“双创”新活力。建立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取消企业标准备案和收费。企业标准化改革攻坚破难,效果逐步显现,从原来备案一项标准平均需要14天缩短至10分钟,明显降低了企业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截至2016年底,已有超过6万家企业通过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了24万多项标准,涵盖近40万种产品,企业标准公开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
九、我国参与制定国际标准数量首次突破年度新增国际标准总数的50%。中国承担的ISO秘书处首次超英赶法,位居世界第5位,新承担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主席15个,秘书处10个。中国连续两年成为国际标准新提案最多的国家之一,新提交国际标准提案183项,其中50%由企业提出。新发布国际标准104项,国际标准实现新突破。全面推进标准联通“一带一路”行动计划,推动创建“金砖国家”标准化合作机制,首批62项中英互认标准发布,签署《中法标准互认操作指南》,《工业自动化用以太网配置设计标准》《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和《超级电容电动城市客车供电系统》等中国标准分别被德国、新加坡、以色列等国家应用,在越南、柬埔寨、老挝等国家开展海外农业标准化示范建设,启动与南亚区域标准组织和海合会标准化组织的合作,不断扩展标准化国际“朋友圈”。
十、标准与科技互动支撑成效显著。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科技部、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编制《“十三五”技术标准科技创新规划》《关于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实施中加强技术标准研制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科技成果转化为技术标准试点,51个标准领域研究项目获得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支持,标准已成为科技创新重要导向和目标,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日益成为标准化重要内容。
十一、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作为标准化领域最高奖项影响力不断扩大。经中央批准,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同意将创新贡献奖活动周期由3年调整为1年,同意在创新贡献奖评选范围中增加组织和个人。截至目前,创新贡献奖评选已开展8届,共评出661个项目奖、14个组织奖和24名个人奖,对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更好激励标准化工作自主创新,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标准化事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二、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启动,助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国家标准委、军委装备发展部联合启动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拉开了军民标准融合的序幕。工程围绕民标采用、军标转化、整合修订、通标制定、资源共享和机制建设等内容,努力构建开放协调的军民融合标准体系,建设标准化军民融合长效工作机制。
十三、组织机构代码改革任务全面落实。认真落实“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要求,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停止发放和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关停全国代码系统办证窗口,并统一取消收费。开展预赋码段工作,先后向工商、民政、编办、司法、宗教、旅游局等十余家登记管理部门预赋了码段,总计预赋码数量约2.17亿。截至2016年底,中央数据库共包含统一代码数据2097万条,其中新增机构数据820万条。
十四、网络标准化工作纳入国家《网络安全法》管理。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发布《网络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组织制定并适时修订有关网络安全管理以及网络产品、服务和运行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支持企业、研究机构、高等学校、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参与网络安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中央网信办、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国家网络安全标准化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快建立和完善网络安全标准体系。
十五、百项能效国家标准有效实施,打出了化解产能过剩标准“组合拳”。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节能标准化工作的意见》,批准发布钢铁企业取水定额标准和粗钢生产、电弧炉冶炼等一批钢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出台实施核电、高技术船舶和建筑用钢等一批先进标准,引领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新旧动能转换。
十六、制定发布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助推新型城镇化发展。国家标准委会同发改委在15个省26个地区开展新型城镇化标准化试点,组织制定城镇多规合一、绿色城市、智慧城市等适应新型城镇化发展需要的国家标准54项,初步实现了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标可依,资源配置有章可循,建设质量有据可考,提升了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十七、实施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行动,助力消费升级,提振消费信心。面向21个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关国际组织、发达国家和地区,与770余项国际国外技术法规和相关标准中的3800余项关键技术指标进行了比对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我国消费品安全领域标准中80%的技术指标与国际国外保持一致水平。集中发布了玩具安全、儿童鞋、日常防护型口罩、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空气净化器等一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消费品标准,满足了消费升级需求。
十八、《行政许可标准化指引(2016版)》制定发布,增添简政放权新工具。国家标准委、中央编办(国务院审改办)大力推动行政许可标准化,以标准化促进行政审批规范化建设,召开全国行政审批标准化现场会和国家部门行政许可标准化推进会,选择成都武侯区、山东新泰市、北京西城区等地方开展服务试点。
十九、构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标准体系,支撑平安中国建设。国家标准委、中央综治办(政法委)大力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标准化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等2项国家标准批准发布,规范了省市县乡镇(村)五级综治中心功能、实施设备配置和运行管理要求。
二十、浙江率先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引领地方发展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复同意,浙江试点着力构建新型“浙江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化在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基本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的创新应用,经验可复制,模式可推广,有利于带动其他省市标准化改革,也为标准化法修订提供地方实践案例。
二十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等一批涉及民生的国家标准发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国家标准委、民政部大力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制定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召开全国民政标准化工作推进会,出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基本要求、设施设备配置等国家标准。民政领域的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长足发展,北京第一社会福利院、哈尔滨市安康社会福利院等一批试点单位树立了养老标准化服务“样板”和“标杆”。
二十二、首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落户中关村。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中关村)通过验收,中关村创新基地在探索技术标准创新服务模式和运行机制,打造科技成果向技术标准转化的服务平台和孵化器等方面先行先试,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已批准筹建中关村、中国光谷、成都、海尔家用电器等8个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二十三、首次聘请外籍专家担任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顾问。来自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和英国国家标准化机构的5名国际标准化知名专家被聘请为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顾问,以推动中国标准化更好融入国际标准化进程,加强与有关国家标准化交流合作,拓宽专家委员会工作的国际视野。质检总局支树平局长在第39届ISO大会期间为专家委员会外籍顾问颁发了聘书。中国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是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最高智库,成员包括14名顾问和66名委员,其中有ISO主席、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副主席,中国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国际质量科学院院士、俄罗斯宇航科学院外籍院士等国内外多个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
二十四、标准事务所蓬勃发展,标准化服务业迈出可喜一步。我国中部地区首家标准化技术服务事务所落户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北京、浙江、江西等地也纷纷设立标准事务所,为地方政府和企业提供标准化咨询、培训和实验验证等技术服务,成为推动标准有效应用、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的新兴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