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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长江所持股份被拍卖偿债 雷士照明告别“人治”时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1-23 来源:中国经营报浏览次数:296
        备受外界关注的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案有了最新进展。2016年年底雷士照明创始人吴长江被判入狱,其以雷士照明股权换来的德豪润达股份近日也被法院司法宣布拍卖,用以抵偿其所欠债务。

彻底脱离吴长江时代的雷士照明,经营思路做出了调整。2016年年末雷士照明宣布从传统照明企业向智慧照明商转型。

中国市场化初创期的丛林英雄层出不穷,其开创的民营企业凭借后发优势,也成功实现体量扩充,品牌进阶。创业不易,守业更难,民营企业在扩张过程中,颇感尾大不掉,创业家难以约束冒险主义精神和草莽特质,与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格格不入。吴长江是继科龙电器前董事长、广东格林柯尔创始人顾雏军之后,又一位获刑入狱的民营企业家。

业内人士认为,创一代的个性和野心若不能被束缚在现代化企业制度的牢笼之中,不仅断送个人职业前途,也给企业带来深重的灾难。雷士劫难,后事之师。

雷士创始人入狱

日前,珠海照明企业德豪润达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根据通知书,珠海市中院在执行西藏林芝汇福投资有限公司、新世界(13.690, 0.00,0.00%)策略(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吴长江、惠州雷士光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山东雷士照明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纠纷的过程中,因吴长江等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决定,拍卖被执行人吴长江所持有的德豪润达1.3亿股股票。

实际上德豪润达与吴长江产生联系是在2012年12月。当时,吴长江在与“中国VC教父”阎焱的软银赛富公开决裂后,引入德豪润达的战略投资。德豪润达受让了吴长江所持的大部分雷士照明股权,成为雷士照明的大股东。作为对价,吴长江之后认购德豪润达定向增发的股权。

此次拍卖德豪润达股份,则是吴长江审判的收尾工程。2016年年末,长达两年之久的吴长江涉嫌挪用资金案件终于有了一审判决结果。吴长江以挪用资金、职务侵占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处没收财产50万元,并责令吴长江退赔人民币370万元给重庆雷士照明有限公司。

笔者从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2012年至2014年8月间,被告人吴长江为筹措资金建设其个人实际控制的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开发的“雷士大厦”项目,以其本人实际控制的多家公司作为贷款主体,利用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提供质押担保,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之后,吴长江在没有经过公司授权和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情况下,个人决定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存于银行的流动资金存款转为保证金存款,为重庆无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90162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质押担保,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为此先后出质保证金人民币92388万元。上述贷款发放后,均由吴长江支配,用于“雷士大厦”项目建设、偿还银行贷款、个人借款等。

此后被告人吴长江无力偿还上述贷款,上述银行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的人民币55650.23万元保证金强行划扣。就此宣判对于雷士照明的意义以及吴长江为公司带来的影响,截至记者发稿时,雷士照明方面不愿做过多表态。

成败吴长江

自此轰动一时的雷士案终于有了初步结果。从曾经的照明行业新贵到如今的阶下囚,命运跌宕,让人喟叹。

吴长江具备中国创业家的基本特征,头脑精明、胆识过人。1998年初,吴长江与弟弟吴长勇在广东惠州的一家咖啡馆商议,决定筹建一家照明用具企业。谋定而速动,同年年底雷士照明成立,总部设在广东惠州。2010年5月20日,雷士照明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随着企业不断扩大,雷士照明成为中国照明行业的翘楚,吴长江随之步入人生巅峰。

2005年对吴长江时代的雷士照明而言,像是一个分水岭。这一年,吴长江与另外两名雷士照明的创始人分道扬镳。

2006年8月14日,雷士引入软银赛富的战略投资。后者以2200万美元的代价,拥有雷士照明35.71%的股权。彼时吴长江占股40%。

放手股权带来的现金流或许让吴长江尝到了甜头,吴长江之后多次引资。尽管几次引资后股权架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吴长江并不愿面对这一事实,对于大权旁落愈发不甘心。吴长江仍然希望保留话语权。让雷士停留在吴长江“一言堂”的“人治”时代。

2012年5月,吴长江与时任大股东软银赛富的创始合伙人阎焱公开爆发董事会夺权大战。吴长江当时被纪检部门传唤协助调查,董事会按规宣布其辞职。但吴长江此后联合经销商和供应商逼宫董事会,欲夺回控制权;而软银赛富联合另一位主要股东施耐德,调查并指责吴长江长期违背董事会决议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雷士照明在此番争斗中生产销售停滞近一个月。在双方僵持数月后,最终阎焱方面允许吴长江返回公司担任CEO。2012年12月,德豪润达受让吴长江持有的11.81%的雷士照明股份,成为雷士照明第一大股东。王冬雷担任雷士照明董事长后,遂向公安机关举报吴长江涉嫌职务侵占。王冬雷当时对媒体称发现了吴长江存在严重违法行为,包括涉及职务侵占,抵押公司资产向银行贷款、通过关联公司利益输送问题等。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雷士两易大股东,但雷士照明和子公司的公章一直被吴长江紧紧攥在手中。雷士照明董事一直无法顺利完成工商变更。

2014年10月22日,惠州警方对吴长江立案;同年12月4日,吴长江被刑拘。2015年1月5日,吴长江被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移送至惠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2016年年底吴长江被宣判入狱。

在数次博弈中,雷士的时任大股东打出“依法治企”牌,吴长江则打出“创一代”的悲情牌,对雷士的控制权之争产生了很大的舆论影响。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鲁桐表示:“一般中国人会比较同情创业者,但是从规则角度去看,不能用感情色彩掩盖实质。雷士照明风波根本上还是创业者英雄主义作风与PE强调的企业运营制度化、规范化理念上的冲突。”

不过,雷士照明的业绩受此影响似乎并不大。2016上半年,雷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14万元,达到四年来最高利润的水平。宣判结束后,新雷士时代到来,对于雷士而言,转型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迷途创始人的罪与罚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诞生。

不少财富新贵暴富之后显得“有钱而任性”,此前有媒体曾报道称,吴长江的财务困境,实际上与雷士照明公司的扩张关系不大,而与其嗜赌有直接关系。吴长江是澳门及全球各个知名赌场的“贵客”,输赢一次甚至高达数亿元,为此欠了巨额境内外债务。2014年8月,有吴长江债主曾向本报记者发送邮件,邮件内容显示,吴长江欠了数亿的赌债,每个月利息逾1000万元,每天被追债。

雷士股东,软银赛富亚洲创始合伙人阎焱曾对媒体表示:“据我们所知,吴长江为了寻求借款已经把所有的股份全部都抵押出去了,美国的一家对冲基金找到我们,希望软银能够买下吴长江在雷士照明的股票,用以偿还吴长江欠下他们6800万美元的债务。”

后有吴长江,前有顾雏军。吴长江热衷赌博和冒险,顾雏军在不完善的商业环境之下,则显得过于灵活。顾雏军入主南方市场的白电大鳄科龙后,科龙变身成为了顾雏军嫡系企业格林柯尔的下游采买商和品牌使用商。通过大量制冷剂和品牌授权费用,顾雏军主导科龙变相地将资产输送给格林柯尔。家电产业分析师刘步尘指出,科龙曾经是中国家电行业的金字招牌,由于顾雏军的入主,财务状况变得“千疮百孔”。顾雏军的用意不在实业,而在于资本运作。2005年顾雏军被刑事拘留,2009年他以虚报注册资本罪,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以及挪用资金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之后,顾雏军入狱,科龙盛世也一去不返。

消费电子行业分析师马俊颖指出,不论是雷士劫还是科龙案,现代化公司制度在民营企业的转型过程中并未发挥应有的效力。这说明企业在管理和运营的过程中,仍然存在漏洞。这是中国经济特定发展阶段的产物,但亟待通过公司法和公司制度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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