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市“十三五”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在照明设施建设上,我市将统一规划设计道路照明与景观照明,积极推进实施开放式老旧小区路灯安装工程,消除老旧小区照明盲区。新改扩建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逐步完善“一带五河九区、六横五纵、多点布局”的城市景观照明框架体系,新建建筑物景观照明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逐步实行规划重点区域景观照明设施集中控制,智能化控制技术应用率达到85%。
在照明设施管理上,我市将综合考虑道路级别、功能、断面等因素,科学制定城市道路照明分级体系,确定路面亮度、照度、均匀度等设计标准,保证道路交通安全及道路使用舒适感,质量达标率不低于85%。加快节能改造步伐,严格执行规划照度(亮度)和光色要求,积极推广应用绿色、高效、环保照明技术和产品,高效光源应用率不低于90%,LED路灯应用率达到30%。利用城市照明设施开展智慧交通监测、WIFI中继、大气污染监控等应用实践。
相关链接
城市景观照明框架体系
一带:以城市海岸线主要部分(团岛湾到石老人段)为城市滨海景观照明带;
五河:海泊河(与昌乐路河交口到福辽立交桥段)、西大村河(青银高速公路以西)、李村河(四流中路到青银高速公路段)、张村河及其支流、昌乐路河所构成的水体景观照明带;
九区:城市核心景观区、城市历史风貌区、城市商务形象区、特色商贸形象区、城市现代形象区、民俗文化形象区、2个现代商贸形象区、现代生态形象区。
六横:东海路及其延长线、香港西路—香港中路、延安路—宁夏路—银川路、辽阳路—鞍山路及延长线、跨海大桥连接线、升平路(包括向胶州湾高速公路方向的规划延长线)—金水路;
五纵:青银高速公路(青钢大桥—城阳南段)、黑龙江路—海尔路、重庆路—山东路、四流南路—杭州路、胶州湾高速公路(瑞昌路立交桥—胶州湾高速公路与升平路及延长线交叉口段)。
多点布局:规划多节点,包括框架节点和独立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