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林洺锋等四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每股发行价格为16.96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214,999,986.5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5,228,518.94元。
募集资金由雷迪奥作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具体用途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原因
为集中公司优势资源,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实现母公司位于大亚湾科技园的整体战略布局及规划,雷迪奥拟将“高端LED显示屏技术升级项目”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募投实施地点由“广东省深圳市聚龙山片区”变为“广东省惠州大亚湾西区樟浦地段”。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雷迪奥本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入总金额,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投资收益造成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