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与国际节能策略接轨,行动计划系采“共同目标、差异责任”的精神,要求各政府机关及学校以2015年用电指标(Energy Usage Index,以下简称EUI,为每平方公尺楼地板面积之用电量)为基期,于2019年降至公告EUI基准所需节约之用电量作为各单位的“节电目标量”,若2015年EUI已低于公告基准者,则以用电较2015年不成长为目标。
为达成本计划所订定之目标,特别提出强化节能管理、智慧化资讯机房、提升设备能效、落实节能措施及扩大教育宣导等5大面向共70项的节能作法,提供各执行机关参考,其中除请各政府机关及学校由首长担任召集人成立节约能源推动小组,并指定人员担任“节能管理员”,落实分层管理之督导责任;另规范于2019年底前,所有非节能灯具,如传统铁磁式安定器荧光灯具等,均需汰换成T5或LED等节能灯具;配合国发会资讯机房整并工作,要求新设机房以“用能最佳化”方式布建,既有机房则逐步装设独立电表记录用电,以达智慧化管理目的。
同时,各政府机关及学校亦可多加利用经济部及相关机关提供之节能辅导资源,以加速达成行动计划的目标。例如能源局已设置各式节能技术谘询与观摩学习管道,以利各单位学习仿效,并提供现场节能诊断服务,作为改善之参考依循;另提供节能绩效保证专案(ESPC)示范推广,针对老旧空调主机、照明灯具等设备,提供经费补助进行改善;内政部之“既有建筑节电改善计划”,提供政府机关、学校及医院等既有建筑节能改善补助等措施;台电公司提供各单位布建低压智慧电表,提升自主能源管理能力等。
自2008年起,政府机关及学校即以身作则执行各项节能行动,行政院并于2011年核定全面执行“四省”(省电、省油、省水、省纸)专案计划,以引领民众建立正确之节能观念及生活习惯,至2015年执行期满为止,政府部门之用电、用油、用水较2007年分别节约10.7%、16.6%及22.2%,不仅达成预期目标,更优于全台湾的节约率;另省纸方面,公文线上签核率74.2%亦远高于该计划所订40%之目标,显示政府部门落实推动节约能源的决心及执行力。
除延续四省专案计划所建立之基础,中国台湾经济部也对外表示,在推动节能过程中,应有“当省不用、当用不省、节约使用”观念,保留因地制宜的弹性,并落实分层督导责任,共同落实节电、节油工作,以作为全民之最佳表率,达成引领并扩散民间执行节能之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