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开启上市
2017年终于过会
得邦照明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4.65亿元、27.92亿元、32.30亿元和13.41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77亿元、3.03亿元、3.41亿元和1.08亿元。
事实上,得邦照明上市之路可追溯到2013年:2013年1月27日,横店集团得邦照明有限公司股东会作出决议,决定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当年6月26日,工商资料显示,横店集团得邦照明有限公司正式更名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改工作完成,上市计划迈出实质性一步;2017年1月11日,得邦照明IPO成功过会。得邦照明披露的招股书显示,本次发行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合计104,160万元。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真实控制人到底是谁?
横店控股成立于1999年11月22日,注册资金20亿元,其股本结构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持有其70%的股权,东阳市影视旅游促进会持有其30%的股权。横店控股多年一直坚持“多元化发展、专业化经营”的发展战略,形成了电子电气、医药化学、影视文化三大主导产业,其它新兴产业以及现代服务业协调有序发展的经营布局,拥有众多下属公司,其中横店东磁、普洛药业、英洛华为国内A股上市公司。
得邦照明的实际控制人为横店社团经济企业联合会,是经东阳市民政局登记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社团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徐永安,直接持有得邦照明的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70%的股权;而横店集团控股则直接持有得邦照明64%股权,是得邦照明的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法定代表人同为徐永安。徐永安也是部分媒体所指的“实际控制人”。
尽管从制度上而言,不能把企业联合会和横店集团控股法定代表人徐永安看做实际控制人,但相关资料显示,徐永安及其父亲徐文荣却是横店集团的实际经营管理者,更是“打下江山的功臣”。
业绩依赖飞利浦、松下等大客户
得邦照明上市或受益飞利浦?
笔者发现,得邦照明招股书多处提到,得邦照明拥有飞利浦、松下等一大批优质稳定的客户,并成为其长期的供应商。得邦照明营业收入数据就很好地证明: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6月,得邦照明来自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52.39%、51.64%、57.20%及55.59%,其中得邦照明对飞利浦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1.65%、22.60%、31.03%及36.25%,得邦照明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此外,2008年,得邦照明与PHILIPS HENGDIAN LIGHTING(HK) HOLDING LIMITED(简称“飞利浦”)合资成立了东阳得邦照明有限公司,其拥有自主设计、独立知识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一般每年东阳得邦与飞利浦签订未来一年销售计划,并确定总体性生产计划。飞利浦会于每周固定的时间通过电子交换平台向东阳得邦下达具体的订单。
东阳得邦主要客户为飞利浦。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及2016年1-6月,东阳得邦向飞利浦及其关联方销售金额(不含税)分别为57,237.20万元、42,563.18万元、37,872.98万元、15,085.06万元,占东阳得邦营收比重分别为98.27%、98.19%、99.23%及97.71%。
行业人士指出,得邦照明此次上市,对于飞利浦而言将会是极大利好:一方面,得邦照明是飞利浦重要供应商,上市后将大大提升资本运作优势;其次,飞利浦是得邦照明子公司东阳得邦的股东之一,飞利浦或将在得邦照明上市后直接获得更大的资本收益。
未按规定缴纳社保?
得邦照明已在完善中
得邦照明于2014年公布的招股书显示,截至2014年6月30日,得邦照明(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有员工4717名,其中1427人已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2319人由于已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等,9人公司聘请的顾问、返聘人员,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剩余的962名员工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对此,有媒体曾指出,得邦照明并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损害了员工利益。《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据悉,这是一项强制性规定,不能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约定而发生改变。而得邦照明2014年公布的信息显示,仅为1427人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占比为30.25%。
2016年,得邦照明公布的招股书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得邦照明(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共有员工5580人,其中4997人已按规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剩余的583名员工大部分由于新进公司不足三个月,其社会保险相关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同时, 2016年公布的招股书还公布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等详细信息,这或是在证监会、媒体、大众监督之下,得邦照明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内容。
纠纷和处罚风险藏身?
得邦:无重大争议纠纷
据了解,得邦照明在上市路途中,2011年至2015年,得邦照明及其子公司还曾被指纠纷和处罚风险藏身。从证监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情况来看,“是否存在潜在纠纷和处罚风险”亦是询问内容之一。
而在2016年公布的招股书中,得邦照明回应:截至本招股书签署日,得邦照明没有发生过重大劳动争议和纠纷,未因违反国家、地方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浙江省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西省瑞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浙江省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分别出具证明,确认发行人及各子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未发生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未受到过行政处罚。
毋庸置疑,这一确定也将进一步推动得邦照明未来的上市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