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临安市新三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为力美照明供货方,截止公告发布日,力美照明尚欠临安市新三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71.7万元。
力美照明于2016年12月29日收到传票,供货方要求力美照明支付货款71.7万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力美照明向临安市新三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3万元,并于2017年2月21日前付清。
据资料显示,力美照明主要从事节能灯、LED灯等照明光源和照明器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6年1-4月实现营收2243.9万元,净利润为4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