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销售股份相当于目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40%及于本公布日期,目标公司由买方拥有60%及由卖方拥有40%。目标集团的主要资产为俊知光电的87.5%股权。俊知光电为一间于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研发、制造及销售光缆、特种电缆系列、电子元件及通信设备
于本公布日期,俊知光电由目标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拥有87.5%权益,并由本集团拥有12.5%权益,因此,公司于俊知光电的实际总权益为65%。完成后,目标集团旗下各成员公司将成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鉴于卖方为公司主要股东,持有2亿股股份,占公司截至本公布日期已发行股本的12.79%,卖方为公司关连人士,因此,收购事项根据上市规则第14A 章构成关连交易。
应公司要求,股份交易已自2017年3月31日上午九时正起短暂停牌,以待刊发本公布。公司已申请股份交易自2017年4月6日上午九时正起复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