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成都市工商局公布了2016年四季度节能灯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雷士照明”“BULL”等8批次节能灯不合格。
2016年第四季度,成都市工商局对该市青羊区、锦江区、成华区、简阳市的商场超市、专业市场销售的节能灯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检。
本次抽检委托四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承检,主要对节能灯的标记、结构、接线端子、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互换性、功率、预防触电、机械强度、耐热性、 防火和防燃、灯的外形尺寸、功率因数、 光通量、 颜色特电源端骚扰电压、谐波电流、电压暂降及短时中断抗扰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检结果显示,8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标志、电源端骚扰电压、谐波电流发射等。
不合格样品标称生产企业及商标信息包括:标称中山李林电器厂生产的“原点”螺旋电子节能灯;标称深圳市节乐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Wiselite”LED灯;标称广东德豪雷士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雷士照明”LED球泡灯;标称宁波公牛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BULL”LED灯;标称江门市蓬江区金亨通灯饰有限公司生产的“光明士”节能灯;标称江海区科维照明电器厂生产的“我自豪”高效电子节能灯;标称中山市欧曼科技照明有限公司生产的“欧曼”LED COB筒灯。
工商部门已责令经营者下架退市不合格商品,对经销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要求经营者进行整改,经整改复查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不合格商品及被抽检人、生产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