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是城市必要的基础设施。近年来,我市逐步加大城市照明建设投入,功能照明设施和景观照明设施的建设走上了新台阶。为进一步促进城市照明建设,稳步推进城市亮化和美化工作,实现城市照明管理的规范化、长效化,市政府将制定《杭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列入了立法计划。
4月14日,市法制办召开座谈会就办法起草中的相关问题,听取了市城管委、建委、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园文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以及部分区政府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会上,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工作实际,对办法草案中的规划条件控制、土地出让控制、建设“三同时”要求、运行维护规范、绿化修剪等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