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公告显示,丹阳谊善车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丹阳市新晨车灯厂及郭志强分别持有其72.59%、27.41%股权,其中郭志强为丹阳市新晨车灯厂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经营范围包括:生产车辆灯具制造设备、车辆灯具及塑料件;加工车辆灯具零部件;开发设计模具;电子控制燃油喷射系统,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鸿利智汇表示,若该协议能够顺利履行,将加一步加快公司进入国内整车市场的步伐,目前本次股权收购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在公司未完成法律程序、未实施完成股收购事项之前,该筹划活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