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显示,瑞丰光电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刘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智先生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刘智毕业于同济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硕士学位。曾先后工作于飞利浦、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等,任工程师、高级分析师、资深分析师和行业负责人等职务,曾于15年、16年连续获得新财富最佳分析师,水晶球最佳分析师、第一财经最佳分析师等称号。
此外,因公司发展战略需要,加大激光应用领域投入,同时基于中科创激光(瑞丰光电控股子公司)前期产品开发及市场开拓良好,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对其增资503.34万元,其中119.05万元计入注册资本,384.29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后中科创激光注册资本为714.29万元,瑞丰光电占61%。本次增资后公司合计对中科创激光投资820万元。
早于2017年1月,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在浙江省义乌市设立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资产管理公司”),截止目前,浙江资产管理公司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手续。
为了更好的推进浙江资产管理公司的工商登记手续,此次公司拟对浙江资产管理公司追加投资1000万元,追加投资后公司合计对其投资2000万元。
浙江资管公司以管理瑞丰光电产业整合为宗旨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为主要业务,该基金作为瑞丰光电产业整合的平台,推动公司战略发展,巩固并提升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