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董事长姚万钧于2016年8月31日上午11:01左右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卖出100万股,与一致行动人陶加华(当日不存在买卖行为)合并计算的持股比例由90.92%变化为80.92%;于2016年8月31日上午11:06分左右,卖出丽晶光电136,375股,与一致行动人陶加华(当日不存在买卖行为)合并计算后的持股比例由80.92%变化为79.55%。2016年8月31日,公司披露相关《权益变动报告书》。
股转公司指出,姚万钧的行为违反了《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的规定,构成股票交易和信息披露违规。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的规定,对姚万钧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