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士照明公布,向独立第三方收购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包括写字楼、营业展厅及地下停车场物业,拟用作集团家居照明等核心业务的办事处,现金代价3.45亿人民币,将以内部资源拨付。
有关物业已完成规划设计审批。有关物业将包含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的写字楼;总建筑面积约15,000平方米的营业展厅;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的地下停车场。集团拟将有关物业所包含的写字楼、营业展厅及地下停车场用作办公用途。
集团拟于收购事项完成后将有关物业用作集团家居照明等核心业务的办事处。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可满足集团快速增长的业务需求,节省租金,并能实现集团资产之有效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