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日,天猫公布2017年度入驻标准以及细则。这次是天猫第二次调整入驻标准了。此次调整核心在于天猫提高品牌入驻门槛,将对品牌进行限定入驻,灯具品牌除了欧普照明、雷士照明等32个定向招商品牌外,其他品牌只能“望猫兴叹”了。
5月24日,天猫宣布完成有史以来最重要的一次全面升级,品牌口号从“上天猫就够了”变为“理想生活上天猫”。记者在采访业内电商企业时,不少商家明显感知到了天猫的“变脸”,但更重要的是,在这些表象背后是天猫所想要展现出的新的商业力量和巨大野心,以及灯饰照明行业在新形势下的应对调整。
限制入住也将催生两大风口,一是淘宝企业店铺,二是网店转让市场的出现。
相关链接——《天猫2017年度入驻标准》
第五章 入驻限制:
第十一条 天猫暂不接受个体工商户的入驻申请,亦不接受非中国大陆企业的入驻申请。
第十二条 天猫暂不接受未取得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的入驻申请(部分类目进口商品除外),亦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
第十三条 品牌限制:
(一) 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合称“阿里巴巴”)的品牌、业务等相同或近似;(二)以“网”、“网货”结尾的品牌;(三)包含行业名称、通用名称、知名人士或地名的品牌;(四)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品牌。
(五)含其他不宜入驻品牌的。
第十四条 企业名称中含以下字号的,限制入驻:
(一) 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下合称“阿里巴巴”)的品牌、业务等相同或近似;(二) 与知名品牌相同或近似的。
(三)含其他不宜入驻字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