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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灿光电中止16.5亿元资产重组事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01 来源:公告整理浏览次数:232
  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灿光电”)31日发布公告,公司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发行股份购买和谐芯光(义乌)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  和谐光电”)股权的审核。
 
  公告显示,华灿光电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向New Sure Limited、义乌和谐芯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的和谐光电100%股权,同时华灿光电拟向不超过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方式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为6.95元/股,公司2017年5月17日实施了2016年度分红,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相应调整为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亿元。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171,923.14万元,标的公司和谐光电本身无实际经营业务,主要资产为通过其香港子公司持有的目标公司MEMSIC  ,Inc.的100%股权。参考上述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交易的交易金额为165,000万元。
 
  截至目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申请文件中部分财务数据有效期已到期,公司及标的公司需进行补充审计。目前公司、标的公司和审计机构正在抓紧时间进行相关审计工作。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于2017年7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经各方审慎研究,以及与交易各方经协商一致,决定中止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中止审核的申请文件。待条件成熟时择机启动。
 
  华灿光电表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中止审核,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虽然公司现阶段申请中止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但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待相关事宜落实后,公司将及时申请恢复本次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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