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权争夺疑云
在证监会稽查总队启动调查之前,勤上股份的控股股东勤上集团,正由于一场控制权争夺战备受媒体注目。
根据公司已经对外公开的资料,事情是这样的:
2017 年 5 月 1 日,勤上集团与深圳德基伟业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基伟业”)签订《最高额授信协议》,双方约定德基伟业向勤上集团提供最高额综合授信借款金额人民币6亿元整。2017 年 5 月 12 日,勤上集团及其股东李旭亮、温琦与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签订了《战略合作协协议》,该协议约定勤上集团拟新增注册资本,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各以人民币1.5亿元认购全部新增注册资本并分别获得勤上集团 25.5%的股权。不过这笔钱当时并未支付,而是约定在6月30日前缴足。2017 年5月16日,勤上集团办理了增加注册资本及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2017 年 5 月 20 日,勤上集团及其股东李旭亮、温琦与北京均远、南京纯悦及德基伟业签订了《股权回购协议》,约定在勤上集团股东李旭亮、温琦履行完毕对德基伟业的《最高额授信协议》后,李旭亮、温琦可以在该协议签署六个月后的任一时间即时回购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持有的勤上集团股权,回购金额为初始投资金额。
根据这一表述,勤上集团和北京均远、南京纯悦是明股实债的关系。但是,情况突然起了变化。
2017 年 6 月 24 日,勤上集团和公司收到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代理律师发送的《关于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协议》(该协议显示由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签订),该协议约定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在勤上集团股东会及董事会投票时采取一致行动,以共同扩大双方所能支配的勤上集团表决权数量,以实现对勤上集团的控制权;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以北京均远的意见为一致行动意见。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据此认为其已共同持有勤上集团 51%的股权,并认为勤上集团和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而勤上集团则称,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截至出资期限届满均未缴付任
何出资。2017年7月27日,勤上集团召开2017年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解除东莞勤上集团有限公司未出资股东股东资格的议案》,要求解除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的股东资格,并向法院提出诉讼。在整个过程中,北京均远和南京纯悦并未对外发声,但稽查总队却找上了勤上股份和李旭亮。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目前已经披露的信息,整个过程中仍有令人费解之处:如果只是借款,为何要抵押出51%这么大比例的股权?又为什么钱没拿到手,李旭亮就愿意去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希望随着证监会调查的进行,相关事件能够大白天下。鉴于证监会已经启动了调查,在2017年2月3日收盘时持有勤上股份的投资者可以将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发送到jzqsp2016@126.com的邮箱参与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预征集,并在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前期费用。
此前已被罚两次
记者注意到,勤上股份此前在信披问题上曾屡次出现问题,正式的行政处罚已经收到两次,也曾经遭到投资者的索赔并被法院判决做出赔偿。
2014年5月中旬,勤上光电(勤上股份之前的简称)收到广东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被发现存在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2008年至2011年,公司与广州市芭顿照明工程有限公司、广东品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关系,以及发生的关联交易未依法披露。而当媒体在2013年曝光其违规行为时,勤上光电还以公告的形式对此事矢口否认。因此,广东证监局责令勤上光电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同时,时任董事长李旭亮、时任总经理黄冠志、副总经理祝炳忠、财务总监毛晓斌、董事会秘书韦莉、监事黄灿光和贾广平均遭到处罚。
在这次处罚之后不到半年,勤上股份又遭到广东证监局立案调查。2015年3月,公司再收一份罚单,公司被发现与第一大股东勤上集团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累计金额为18.28亿元,而勤上光电对此并没有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证监会责令勤上光电改正,给予上市公司、李旭亮、毛晓斌、胡玄跟、温琦警告处分,并分别向其处以50万元、30万元、15万元、10万元、3万元罚款。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2015年3月受到的这次处罚,遭到了投资者的索赔。根据 2016年12月14日的公司公告,公司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赔偿相关起诉人合计 108881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