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国
美国灯头/灯座标准ANSI C81.61 & 81.62增加 G6.6灯头/灯座
017年2月10日,美国国家标准学会(American National Standards Institute, 简称ANSI)更新了标准ANSI C81.61和C81.62,增加G6.6灯头/灯座成为新的ANSI标准灯头/灯座。
G6.6灯头/灯座是专门为LED T-tube 量身定做的灯头和灯座,从根本上解决了LED光源与传统光源易混淆的安全问题,将成为LED照明的安全保障。使用G6.6灯头/灯座的LED灯管,一端是通电端,另一端仅作物理支撑,就如同目前TYPE B单端供电的LED灯管原理一样。G6.6灯头/灯座都带有L, N, G 三个针脚, 如果采用了新G6.6标准灯头的金属外壳产品,则无需采用双重绝缘的电气结构,直接采用“灯头接地+基本绝缘”即可满足标准要求。
请见如下ANSI C 81.61 的G6.6灯头结构图, ANSI C 81.62 的G6.6灯座结构图:
G6.6灯头/灯座的优点。
图1:ANSI C 81.61 的G6.6灯头标准
1. 与传统光源的灯头尺寸完全不兼容,它采用套筒式卡扣装配,Pin针不易被触碰到。
2. 可以承受更大的灯管重量,目前ANSI建议稿中定义最大承受1000g。
使用G6.6灯头/灯座带来的影响。
图2:ANSI C 81.62 的G6.6灯座结构图
1. 灯座生产厂商
G6.6灯座,评估标准是UL 8754(用于LED引擎和模组的灯座、灯头和连接器Solid-state Lighting Bases, Holders and Connectors)申请的是北美成品灯座Listed认证。
2. LED灯管生产厂商
使用G6.6 灯头的Listed LED 灯管,评估标准是UL1993( 自镇流灯泡和灯泡转换器 Self-Ballasted Lamps and Lamp Adapters ) 申请的是北美成品光源Listed认证。
3. 翻新套装(RETROFIT)生产厂商
使用了G6.6灯头的翻新套件Retrofit kit , 评估标准是UL 1598C(LED 灯具翻新套件 Light-Emitting Diode (LED) Retrofit Luminaire Conversion Kits),申请的是北美翻新套件Classified 分级认证。
4. 灯具生产厂商
增加了UL1598灯具中的灯座的使用类型,灯具厂家可以将G6.6的新灯座运用在灯具成品中申请北美认证。
技术专家建议:
传统的LED Type B 灯管,之前只能做翻新套件Retrofit Kit (UL1598C+UL1993, Classified 分级认证)出口北美市场, 现在多了一种认证方案,可以采用G6.6新的ANSI 标准灯头直接作为整体式LED光源(UL1993, Listed成品认证)进入北美市场!
二、巴西
显示屏将强制认证INMETRO
巴西将针对尺寸在13-65英吋的映像管电视机、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LED 电视、有电视功能的显示屏(不包含一体式计算机)进行管制。进口或当地生产的电视,将需符合安全、电磁兼容、能耗的要求,取得INMETRO证书并注册。同时,这类产品将得到市场监管。
※ INMETRO法规:
1.主要法规:Ordinance no. 563/2014
2.基本规范:Ordinance no. 649/2012
3.测试相关:Ordinance no. 427/2014
※ 相关实施时程:
2017年10月1日起:所有进口及巴西国内生产的产品开始受到管制。
2018年4月1日起:制造商与进口商不得销售未取得证书的产品给批发商。
2018年10月1日起:不得销(零)售未取得证书的产品给消费者。
三、印度
GMAP法规更新- 印度BIS计划扩增13类产品进入BIS强制性目录列表
继印度电子信息部发布30项电子与信息类产品强制性登录要求法令后, 2017年8月16日再公告下列产品即将列入BIS强制登录计划。 该公告执行过渡期为六个月;即预计强制执行日期为 2018年2月16日。
新增管制产品列表:
四、南非
NRCS修改电子电器设备强制性规范VC 8055
※ 简化此规范的产品定义(第一章节):所有电压不超过 600 Vac or Vdc的电子电器设备。
※ 新增管制产品和移除部分受其它规范管制的产品。
A.新增:
1.) 针对影音类与信息类产品,新增IEC/SANS 62368的采用
2.) 不断电系统(UPS)需符合SANS/IEC 62040-1
3.) 电源变压器、供电装置及类似产品需符合SANS/IEC 61558-1
4.) 用于太阳能系统的电力转换器需符合SANS/IEC 62109
B.移除:灯具类产品、手持式电动工具、可移动式电动工具。
※ 基本要求新增于第三章节。
※ 修改部分需求的叙述。
※ 相关实施日期:
a.) 预计生效日:2017年9月8日
b.) 预计强制日: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