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表示,公司2017年6月8日收到股东浙江华迅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称其计划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356,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1%)。公司已于2017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7-095)。
截至2017年8月14日,浙江华迅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实施过半,共减持2,297,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98,192,925股,占公司总股份11.68%,公司于2017年8月15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21)。
截至2017年8月30日,浙江华迅合计减持4,180,000股,减持数量过半, 占公司总股本的0.50%,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数量96,310,625股,占公司总股份11.45%,公司于2017年8月31日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137)。
2017年9月19日,公司收到浙江华迅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告知函》,截至该告知函出具之日,浙江华迅已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 8,35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已完成其减持计划。
浙江华迅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华灿光电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华灿光电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权益变动后,浙江华迅投资有限公司仍为华灿光电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仍为华灿光电的前十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