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2017年第三季度(2017年7月1日-2017年9月30日)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为7,774.30万元-8,884.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40%-60%。
对于业绩增长的主要原因,公司表示,LED照明市场需求较好,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稳定,销售收入实现稳步增长;收购的子公司速易网络6月份开始纳入合并报表,经营业绩增加。
另外,鸿利智汇拟出资2.3亿元收购丹阳谊善车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51%股权。
近年来,鸿利智汇在乘用车 LED 汽车照明领域的加速布局,积极有效地切入国内乘用车 LED 照明整车供应市场,2017 年 5 月 2 日,公司与丹阳市新晨车灯厂及郭志强签署了《股权收购意向书》,公司拟出资 2.3 亿元人民币 收购丹阳谊善车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谊善车灯”)51%股权。
意向协议签署后,公司积极组织团队和中介机构对谊善车灯进行了尽职调 查、审计等工作,目前相关尽职调查和审计工作均已完成。在尽职调查和审计工 作期间,谊善车灯的股东为了合理安排家族股权利益,新晨车灯厂(郭志强先生 个人独资)将其持有的谊善车灯72.59%股权转让给丹阳市泽博汽车零部件厂(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泽博合伙”),转让完成后,泽博合伙持有谊善车灯72.59% 股权、郭志强持有谊善车灯27.41%股权。
经各方友好协商,谊善车灯100%股权总估值为3.922亿元,公司拟以自筹资 金2.19632亿元收购泽博合伙持有的谊善车灯56%股权,郭志强并放弃优先购买 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谊善车灯56%股权。
此外,鸿利智汇还发布关于转让参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和2016年12月1日在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分别发布的《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公告》、《关于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补充公告》,公司收购了上海哲奥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合众汽车”)5%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合众汽车5%股权。同时,公司计划以不超过5.1亿元的金额认缴合众汽车增发的股权,取得其不少于15%的股权(不包括本次股权转让的股权比例)或是取得合众汽车股权时每单位出资额价格不超过8元。
经公司管理层审慎研究决定,计划终止上述投资意向,不再向合众汽车增加投资。截至目前,公司持有合众汽车4.82%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市鸿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祚投资”)持有合众汽车7.23%股权,公司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合众汽车12.05%股权。
在保持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前提下,为了增加公司的现金流,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公司计划将持有的合众汽车4.82%(对应出资额2,000万元)股权以8,000万元转让给方运舟,本次转让,将为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正面影响,同时,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源,增强并实现主营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
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通过子公司鸿祚投资持有合众汽车7.23%股权,不再直接持有合众汽车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