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龄超过45岁,人的眼内光散射逐渐增加,空间对比敏感度和视网膜照度逐渐减弱,暗适应下降,色觉变弱,人的视力会逐渐减弱。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统计,2017年全球有超过2.85亿人视力受损,且随着全球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如图1所示),社会劳动力也逐渐趋向老龄化,针对老年人和低视力人群的照明设计不容忽视。
图1 各国家老化人口(65岁以上)百分比及未来预计老化人口数量
在以往的报告中,CIE123-1997讲述了照明环境对视觉功能(如视敏度、对比敏感度、视野和颜色视觉)的影响,提出了一些针对低视力人群的照明设计建议;ANSI/IES RP-28-07就电梯、走廊、卧室和浴室等特定应用场所,提出了针对老年人的整体照明设计方案;CIE 196:2011分析了不同年龄段的对比敏感度(CSF)计算模型,为照明设计师和工程师提供了针对老年人和有视力障碍人群的设计方案。
本技术报告在现有的研究基础上,结合目前的社会现状,进行了以下完善和改进:
①将老年人的年龄界限由65岁降为了50岁,并增加了办公室等公共场所针对老年人和低视力人群的照明设计要求;
②系统分析了环境照明的照度等级、亮度对比度、失能和不适眩光等人眼的对比敏感度和眩光敏感度等视觉功能的影响,并给出了相应的针对老年人和低视力人群设计建议;
③以举例的形式更具体地分析了不同场所的照明、颜色等设计方法。
根据本技术报告分析,随着年龄的增长,虽然人眼对光源与背景的亮度对比敏感度下降,但眼内光散射的增加会直接增大光源在视网膜的成像尺寸,从统一眩光指数UGR模型得知,光源的尺寸越大,不适眩光等级越高,因此年龄越高,失能眩光和不适眩光对人眼的视觉影响更为明显。如图2所示,同一光幕亮度,在老年人眼中的眩光程度明显高于年轻人。
图2 电脑发出的同一光幕亮度在年轻人(左)和老年人(右)眼中的呈现
人眼除了视觉功能,还具有非视觉功能,非视觉效应对人体昼夜节律系统有重要影响。光源的光照水平、光谱、光分布、光照的频率和持续时间等均会对人的心情和睡眠质量等产生影响。因此,为了更好地保护老年人和低视力人群的视力和身体健康,设计环境照明时应综合考虑照明对人眼视觉和非视觉效应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