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技部获悉,科技部f发布关于批准组建北京分子科学等6个国家研究中心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358号。国家研究中心是适应大科学时代基础研究特点的学科交叉型国家科技创新基地,是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基础研究和创新能力建设,依据《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的任务要求,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启动国家研究中心组建工作。根据专家论证意见,经研究,决定批准组建北京分子科学等6个国家研究中心(名单附后)。
通知要求,相关单位加强对组建工作的指导,组织各相关国家研究中心组建单位依据《国家研究中心组建方案(试行)》和专家论证意见,抓紧制定国家研究中心建设运行实施方案,开展建设工作,并会同各国家研究中心所在地政府在政策、资金及条件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强化国家研究中心组建单位法人主体责任,为国家研究中心建设运行提供物理空间、科研仪器设施、人员聘用、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条件保障。附件:批准组建的国家研究中心名单
这6个国家研究中心此前均为试点国家实验室(筹)。今年1月举行的全国科技工作会议透露,2017年将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在重大创新领域启动组建国家实验室。
北京分子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北京分子科学国家实验室(筹)是科技部2003年11月批准筹建的五个国家实验室之一,依托北京大学化学学院和中科院化学所。在稀土材料化学与应用、分子动态与稳态结构、高分子物理与化学(中科院化学所分室)、分子反应动力学(中科院化学所分室)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9个部门重点实验室和2个国家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基础上整合组建。
武汉光电国家研究中心: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筹)是科技部于2003年11月批准筹建的首批5个国家实验室之一。由教育部、湖北省和武汉市共建,依托于华中科技大学,联合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武汉物理与数学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七研究所共同组建。
北京凝聚态物理国家研究中心:北京凝聚态物理国家实验室以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为依托单位,于2003年11月25日正式开始筹建。成立之初,国家实验室包括10个研究部和1个技术支撑部,随着筹建工作的逐步推进,实验室又相继建立了4个研究中心。目前,国家实验室的主要学科方向为凝聚态物理学,包括超导、磁学、表面科学、光学、先进材料、极端条件物理、纳米科学、软物质、固态量子信息和凝聚态理论与计算等研究领域,学科范围从凝聚态物理学延伸至材料科学、能源科学、信息科学以及生物科学等。以凝聚态物理学为核心,相关科学基础研究紧密关联的研究格局已初步形成。同时一支与国家实验室在国家创新体系中的核心骨干地位相匹配的人才队伍也在逐步形成。
北京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研究中心:清华信息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筹)(以下简称清华信息国家实验室)是科技部于2003年11月25日批准筹建的第一批5个国家实验室之一,整合清华大学在信息领域的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智能技术与系统、微波与数字通信、集成光电子学-清华大学分室)和3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普适计算、生物信息学-信息学院分室、信息系统安全),发挥清华大学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以及控制科学与工程4个一级学科优势,进行重点建设。其建设目标是在国家目标引导下,通过对清华大学信息领域的优势资源整合,建成信息科技创新的优秀研究团队和先进的开放合作平台。
沈阳材料科学国家研究中心: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作为我国第一个研究类国家实验室试点单位,是以原“快速凝固非平衡合金国家重点实验室”、“材料疲劳与断裂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中国科学院固体原子像开放实验室”为基础组建,2001年6月28日正式挂牌运行,并于2004年5月12日通过了由国家科技部组织的实验室建设验收。实验室主管部门为中国科学院,主任卢柯院士,理事长叶恒强院士。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定位于创建世界一流的全链条全要素贯通式材料研究实验室,瞄准材料领域重大科学难题以及针对国家重大需求和行业发展技术瓶颈,开展持续、系统性、综合性研究,打造中国材料研发高地,促进材料的原始创新以及成果高效快速转化,提升产业创新能力。
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研究中心: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是科技部2003年11月批准筹建的五个国家实验室之一。实验室“建设计划任务书”于2004年11月通过了科技部组织的海内外专家的论证。合肥微尺度物质科学国家实验室是在长期坚持学科交叉与融合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重点实验室资源的优化整合,逐步形成的一个以多学科综合为特点、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交叉前沿领域为导向的新型实验室,其学科领域涉及物理、化学、材料、生物和信息,实现了五大一级学科之间大跨度的整合。
此次这6个国家实验室被批准建设国家研究中心,也意味着备受关注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迎来重大进展,未来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平台也将会迎来优化整合。
根据三部委印发的《国家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方案》,根据整合重构后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功能定位和建设运行标准,对现有试点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基地和平台进行考核评估,通过撤、并、转等方式,进行优化整合,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关基地序列管理。
同时,按照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布局要求,遵循“少而精”的原则,择优择需部署新建一批高水平国家级基地,严格遴选标准,严控新建规模。加强与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相互衔接,推动设施建设与国家实验室等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发展的紧密结合,强化绩效评估,促进开放共享。
2018年,全面按照优化整合后的“基地和人才专项”运行,不再保留优化整合之前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经费渠道。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牵头单位要创新管理机制,完善组织实施方式,完成基地优化整合工作,有序推动各类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