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1月27日开始,义乌市场监管局中国小商品城分局组织力量,对国际商贸城经销LED灯气球商品行为开展集中检查、排查。截至11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检查商位2300余户,发现市场上有122家商位销售“ LED灯气球”。
从检查情况看,总体良好,未发现充氢气等易燃易爆气体的气球。但部分摊位销售的“ LED灯气球”存在无厂名厂址、警示标志未标示等现象。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产品质量风险隐患的“ LED灯气球”,已责令下架处理。
近日,市场上流行一种新型的产品———LED灯气球,又名LED发光波波球。以电池作为发光能量,可用开关控制照明,气球材质透明、高弹,配以颜色丰富的灯光,一般用于喜庆场所布置装饰。这种气球备受小朋友追捧,有部分家长作为玩具给儿童玩耍。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未知品牌的带LED灯的气球玩具发出消费者警告。发光气球分为两类,一类是可以飘浮起来的“飘空款”,一类是有托杆的“手持款”。但该产品均存在以下风险:一是气球爆裂后,里面细小尖锐零件,可能会对幼童造成身体伤害;二是电路发热存在触电风险;三是长时间暴露在这种光线之中有可能对视网膜造成损害,尤其是对于眼睛正在发育期的幼童;四是如果充入氢气、乙炔、煤气等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容易引起爆炸。
据介绍,此次检查重点一是LED灯气球产品是否有生产厂厂名厂址,是否有警示标志,是否在产品包装上注明安全使用说明,对没有厂名厂址、警示标志和使用说明的,立即责令停止销售并下架处理,目前已下架问题气球132个;二是要求相关LED灯气球经营户建立进货登记台账,向供应商索证索票,严格把关杜绝采购具有安全隐患和不合格的商品;三是现场张贴质量风险警示,并通过微信群、公众号等宣传方式,提醒广大经营户、采购商和消费者要销售购买具有中文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有商品检验合格证明,有明确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书的商品;四是开展对此类产品的质量风险检测,同时对有销售该类产品可能的相关行业经营者开展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