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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工商局:26组照明灯具商品不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浏览次数:280
 2018年1月8日,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示2017年流通领域照明灯具商品抽查检验结果,经检验,中山市金舟照明电器厂等企业生产的26组商品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的标称商标涉及幕恩照明、欧丝迪、贵源雅、豪居家居、好实惠、SHLY、登来喜、嘉艺照明、ARROW、小白龙、雷烁、丽比特、源雅、盈特照明、飞力风行、卓睿、通扬照明、OPPLE、井升照明、木林森、总动员、刭阳照明、尚上、开尔、浙江美科等。不合格项目包括灯功率、初始光效/光通量、功率因数。

江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销单位进行处理,督促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主动措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和不合格商品强制退出机制的作用,净化市场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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