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务部获悉,3月6日,美国Fraen Corporation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LED照明设备及组件(Certain LED Lighting Devic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
2018年3月27日,美国Ultravision Technologies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指控对美出口、在美进口或在美销售的LED灯驱动及其组件 ( Certain Light Engines and Components Thereof)侵犯其专利权,请求美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普遍排除令和禁止令。深圳市艾比森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中国企业为列名被诉企业,其中多数为LED显示屏企业。
近年来,美国“337调查”也呈现出调查数量上升、专利侵权为主要诉由、涉案产业高技术化等趋势。由于中国的产业基础和知识产权实力相对薄弱,中国企业在对外出口时经常会面临知识产权壁垒,尤其是美国关税法337条款针对中国LED企业进行的调查及救济措施,让中国LED出口企业没少吃苦头。
业界认为,此次针对中国LED显示屏企业的337调查应该不会对我国相关企业的经营发展和业绩造成影响。据了解,美国 Ultravist| on tech公司成立于2010年,其所拥有的两个专利(Modu| ar display panel)以防水为主要诉求点,并无实质性的保护效能,该专利对中国LED显示企业出口美国并无实质性的约束和伤害。同时,该专利技术不属于LED显示屏的核心关键技术,我国企业的相关产品技术是否对其构成侵权有待落实,337调查具体取证、侵权认定等等是复杂、漫长的过程,最后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此外,此次的337调查申请,不一定会获得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正式立案调查。如若正式立案调查,相信中国企业必将积极应对此次337调查,有能力捍卫合法权益,也终将像中国钢铁企业一样获得337调查胜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