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采购 » 正文

泰山路(泰山桥北—淞江路)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3-3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浏览次数:571
 泰山路(泰山桥北—淞江路)路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山路(泰山桥北—淞江路)路灯改造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预算约160万元。招标人为漯河市路灯管理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泰山路(泰山桥北—淞江路)路灯改造工程;

2.2项目概况:漯河市泰山路(泰山桥北—淞江路)路灯改造工程;

2.3项目编号:漯采公开采购-2018-38;

2.4工程地点:漯河市泰山路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7计划工期:7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信誉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事项
    4.1请于2018年03月30日至2018年04月0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 11:0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携证件报名。

4.2报名时须按以下规定携带报名资料以供审核:

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提供证件原件,只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同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络查询页并加盖公章。);

②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及承诺:

a.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18年0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b. 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指2018年01月至至今)内其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③2016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④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⑤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原件以供审核);

⑥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相关规定)(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查询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⑦若是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其身份证原件供审核;若是受托人前来报名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同时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

4.3公告期限:2018年03月30日至2018年04月09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8年03月30日至2018年04月0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漯河市井冈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3日9时00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漯河市嵩山路东支与嫩江路交叉口西北角工商联大厦九楼)

7. 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漯河市路灯管理处

 址:漯河市交通路南段

联系人:刘先生

 话:0395-318001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漯河市金江路时代公寓B座18楼

  系  人: 张长清

    话:13103957177

 

监督部门:漯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5-3150223

 
【版权声明】本网站所刊原创内容之著作权为「中国半导体照明网」网站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文章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如未正确注明文章来源,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重制、复制、转载、散布、引用、变更、播送或出版该内容之全部或局部。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意见反馈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