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纳晶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纳晶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晶照明”)因生产的一款LED球泡灯产品质量不合格遭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公告显示,经查:纳晶照明生产的型号为100-240VAC50/60Hz E27 5WLED球泡灯产品质量不合格:显色指数标识不符合要求,标称 Ra≥98,实测为 97.3—97.6;且未在该款球泡灯上标注能效标识。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第二部分分则第一章第二条、第二部分第八章第三条的规定,拟责令纳晶照明停止生产 、销售检验不合格的型号为100-240VAC50/60Hz E27 5W LED球泡灯,处合计罚款48816元,没收违法所得1509.90元。
纳晶科技表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公司已停止生产和销售经检验不合格对应型号的球泡灯;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纳晶照明已按上述处罚决定的要求全额缴纳了罚款;鉴于本次处罚事项所涉罚款金额较小并未限制纳晶照明的经营活动。综上,预计本次处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但对公司及旗下子公司起到了风险警示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