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长方集团拟通过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李迪初及其一致行动人李映红、聂卫、聂向红、李细初和康铭盛员工持有的标的公司35.7454%的股份;公司同意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个月内,以不高于每股 15.65元的价格按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股转系统”)规定的交易方式购买除前述29名股东外其他股东持有的康铭盛合计不超过8,994,000股非限售股份,交易对价合计不超过1.41亿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双方协商一致,康铭盛100%股权的预估值为16.80亿元,折合每股价格为15.65元,并约定35.7454%股权的交易价格为60,067.83万元,以及其他股东持有的不超过8.3762%康铭盛非限售股份的交易对价合计不超过1.41亿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长方集团持有康铭盛的股份将从55.8784%提升至91.6238%-100.00%,康铭盛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长方集团表示,通过本次交易,将增强对康铭盛的控制力度,从而达到提升决策效率、加快双方融合的目的,进一步实现公司业务上下游产业链的优化,深化公司与康铭盛的协同效应。另一方面,将有效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此外,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主营业务,聚焦“离网照明”,持续践行公司“节能环保,绿色照明”的理念。
上述股权转让款合计不超过7.41亿元(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据长方集团另一则公告显示,公司拟将原用于“以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中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4,400万元变更为用于购买康铭盛部分股权,其余资金以并购贷款或抵押贷款等方式自筹。
关于此次变更募投项目的原因,长方集团解释,主要系PPP项目数量低于预期、收益不如预期、回款周期长风险大,以及公司产品毛利率下滑导致在PPP项目中竞争力下降。公司预留部分资金用于“PPP模式为主的照明节能服务项目”,一方面满足现有PPP项目继续投入的需要,另一方面一旦发现符合公司风险控制要求、收益要求的项目,公司亦将尽力争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