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6)日晚间,华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近日收到华灿光电(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子公司”)的现金分红款120,000,000.00元。
浙江子公司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 公司持有浙江子公司100%的股份,根据其公司章程并经股东决定,以经大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未分配利润数128,282,375.43元为依据,向公司现金分红120,000,000.00元。
华灿光电表示,上述利润分配将增加公司 2018 年度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但不增加公司2018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因此,不会影响2018年度公司整体经营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