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暂时解除平仓风险
6月14日,联建光电公告称,股票交易价格于6月11日、6月12日、6月13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隔日,联建光电表示,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虎军、熊瑾玉通知,因近日公司股价跌幅较大,导致刘虎军及熊瑾玉质押的股份已触及平仓线,可能存在平仓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联建光电申请自2018年6月15日(星期五)开市起停牌。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刘虎军、熊瑾玉已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补充质押,暂时解除平仓风险。截至6月24日,刘虎军直接持有联建光电1.17亿股,累计质押1.15亿股,占其直接持有联建光电股份总数的97.7959%,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68%;熊瑾玉直接持有联建光电股份2970.48万股,累计质押股份2910万股,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97.96%,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74%。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比例较高,如公司股价继续下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可能存在平仓风险。联建光电指出,目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正在积极采取筹措资金、追加保证金或抵押物等相关措施进一步防范平仓风险,保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
某国有大型文化传媒企业或入主
宣布复牌的同时,联建光电公告称,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股权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经营模式创新和整体战略落地,公司与某国有大型文化传媒企业的战略投资者进行了接触,各方已就股权转让事项达成初步意向。
具体来看,受让方拟收购公司第二大股东何吉伦所持有的联建光电股份。截至6月24日,第二大股东何吉伦持有公司股份7699.2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5%,累计质押7575.20万股,占其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98.39%。
另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于对公司治理的长期稳定性,以及最大程度化解平仓风险的考虑,经与受让方深度沟通后,其拟出让不超过8%股份,以解决其个人资金问题。
公告指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受让方聘请的相关中介尚需对公司展开尽职调查工作,且相关股权转让事项需遵守相关规定,具体交易方案仍在商讨论证中,故本次交易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平仓风险将得到有效化解。
联建光电二股东持股已遭冻结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联建光电于2017年12月7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或者大股东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上市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相关股份的转让实施需在满足《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前提下进行。截至6月25日,联建光电尚未收到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此外,《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联建光电第二大股东何吉伦为控股子公司分时传媒原股东。分时传媒2013年~2017年盈利预测实现率分别为103.81%、95.79%、66.45%、81.19%、56.89%,截至2017年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仅完成78.74%,未完成利润承诺,由此造成联建光电大幅商誉减值。
由于何吉伦2017年度未按照约定完成利润目标,联建光电于2018年2月22日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起诉何吉伦。3月2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并于3月5日冻结何吉伦持有的公司的股票7699.24万股及冻结期间所产生的孳息(含转增股、配送股等)。
针对此次股权转让是否会影响业绩补偿方案的实施,《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了联建光电董秘办。联建光电董秘办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公司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不方便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