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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利智汇5%以上股东增持、终止股份转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20 来源:中国半导体照明网整理浏览次数:337
  今日早间,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其中一则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终止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公告 ,另一则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据公告显示,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马成章先生通知,马成章先生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锐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锐捷投资”)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决定终止双方于2018年3月17日签署 的《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协议,马成章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直接持有的公司36,4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锐捷投资。截至目前,上述协议转让事宜未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鸿利智汇表示,自《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原协议已无法实现双方的目的。经友好协商,双方于2018年7月19日签署了《关于鸿利智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自《终止协议》签订之日起,马成章先生与锐捷投资于2018年3月17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即行终止,原《股权转让协议》项下尚未履行的义务,双方无义务继续履行。此外,就锐捷投资已依据原协议向马成章支付的定金5,000万元,马成章应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足额退还给锐捷投资。
 
  公司表示,马成章先生与锐捷投资本次终止股份转让事宜,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另外,鸿利智汇公告称,公司接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舵投资”)《增持计划告知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金舵投资计划自 2018 年 7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1%、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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