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17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拟回购股份,回购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8.00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4,445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0899%,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1,11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2727%,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2个月内。
三安光电表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基本面价值的判断,公司综合考虑近期公司股价表现,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前景,有效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鼓舞员工士气,推进公司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计划用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将依法对回购的股份予以注销。具体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