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亿光电子日前表示,密歇根联邦巡回法院于2018年10月1日公布了该公司针对日亚化学案件的最终判决。该裁决驳回了日亚化学的上诉请求,并重申了亿光电子通过蓝色发射器和YAG荧光粉制成的白光LED美国专利的有效性。
亿光电子表示,法院认定日亚化学的美国5,998,925和7,531,960号专利无效。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此次裁决是经历了两次上诉之后得出的,而亿光电子表示它赢得了最终的专利诉讼。亿光电子指出,自2012年4月20日起,日亚化学提出了两项YAG白光LED(美国 5,998,925和7,531,960号)专利,并在密歇根州东区提起了专利诉讼。
经过十二天的审议,在2015年4月22日,陪审团表示日亚化学的专利诉讼要求无效。在上诉过程中,密歇根州东区法院主审法官于2016年1月25日裁定,日亚化学所主张专利无效,无法适用,从而再次确认了陪审团的裁决。在密歇根州东区法院作出裁决后,日亚化学通过替换法律代表,再次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提起上诉。然而,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再次判定日亚化学专利无效。
亿光电子知识产权部门主管Lin Xianjia先生表示,专利权最重要的目的是保护创新和研究成果,从而推动行业发展。在保护专利方面,亿光电子既要坚定不移又要坚持不懈,进而推动行业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