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方集团20日晚间发布公告称,2018年11月19日,公司与聂向红、李细初、梁涤成、段元元等34名康铭盛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拟通过现金方式以1,527.44万元购买其持有的康铭盛0.9086%的股权。
本次交易对方中,梁涤成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段元元女士为公司监事,李细初先生和公司董事李迪初先生系兄弟关系,聂向红女士和公司董事聂卫先生系姐弟关系,李迪初先生、聂卫先生、李细初先生及聂向红女士为一致行动人,系公司关联方。
据公告显示,2018年6月,公司通过集合竞价及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以15.65元的价格增持康铭盛7,974,000股,占康铭盛总股本的7.42%,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康铭盛股份从55.88%提升至63.30%。2018年9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现金购买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部分事项变更的议案》,公司与李迪初、李映红、聂卫、聂向红、李细初等29名康铭盛股东、永州鹏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二)》。2018年11月9日,永州鹏康完成了将其持有的康铭盛的股份过户至公司名下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康铭盛股份从63.30%提升至99.05%。
长方集团表示,2017年12月,公司拟通过现金购买康铭盛少数股东股权,截至2018年11月,公司持有康铭盛股份从55.88%提升至99.05%。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康铭盛99.95%的股权,将进一步增强对康铭盛的控制力度,进一步强化公司主营业务,深化公司与康铭盛的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