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安光电销售净利率为何如此突出?基于这个疑问,本文分别从收入端的客户、成本端的供应商等维度间接考量“利润表”,发现存在以下疑问:一是,三安光电客户存隐秘关系,大客户股东任三安光电合营企业高管,是否构成关联关系?二是,福建三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集团”)2017年光电板块披露的供应商采购金额与三安光电年报披露的金额存在31.82亿元的差异,这差异的原因是什么?同时,三安光电前五大客商(客户与供应商的简称)年报存在不按信披规定披露,三安集团大额预付小微企业款项成谜,集团低毛利与三安光电高毛利形成反差等等。这一系列现象的存在,三安光电还能“驰骋”那匹“大白马”吗?
12月8日,LED芯片板块龙头三安光电公告称,公司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此举并未刺激到三安光电股价,仅仅3亿元的回购金额,在三安光电的投资者里引发一片质疑之声。
因为对三安光电的投资者来说,2018年的日子并不好过。相比2017年11月13日创下30.05元新高之后,三安光电的股价已经腰斩,截至12月14日收盘,三安光电报收14.23元。
根据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9月30日,三安光电前三季度销售净利率为40.57%,
而同属LED行业的华灿光电(300323)、乾照光电(300102)、澳洋顺昌(002245)分别为21.3%、19.13%及10.51%。凭借着远超同行的销售净利率,三安光电依然占据着投资者心中“超级大白马股”的地位。销售净利率不仅今年原高同行,其近几年也远高同行(如下图)。
然而,在超高销售净利率的风光之外,三安光电却屡屡被质疑。一份来自三安集团的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显示,三安光电与大客户之间或存在隐秘关系。同时,根据三安集团2017年光电板块披露的供应商采购金额数据,一笔31.82亿元的差额,也让人产生疑问。
疑问一:隐秘的大客户关系
一切来自于三安集团的短期融券募集说明书,其中所披露的光电板块大客户信息与三安光电方面产生了几个关键疑点。
首先,三安光电的大客户福建天电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天电”)与大客户Fujian Lightning Optoelectronic Co.,Ltd的关系,颇堪琢磨。
这份募资资料显示,一家名为“Fujian Lightning Optoelectronic Co.,Ltd”的公司从2016年开始出现在前五大客户名单,此后一直居于第一大客户的位置。而从英文翻译的角度,这名称似乎与2015年“闪现”在前五大客户的福建天电颇为相似。
2015年集团光电板块前五大客户:
2016年集团光电板块前五大客户:
2017年集团光电板块前五大客户:
根据三安集团短期融券募集材料显示,三安光电属于三安集团旗下的光电板块,主要负责LED业务,即LED外延片及芯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而光电板块的另一业务高倍聚光光伏,主要是由集团子公司日芯光伏运营。2014年,日芯光伏从上市公司三安光电中剥离至三安集团旗下。
三安集团光电板块中“LED芯片及应用产品销售”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等于上市公司三安光电收入,即上市公司贡献集团光电板块90%以上的收入。
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集团光电板块下的“LED芯片及应用产品销售”与“其他”的产品收入之和分别为为48.58亿元、62.72亿元、83.94亿元和19.45亿元,占光电板块销售收入比分别为98.12%、98.79%、99.05%和99.79%。2015年-2017年及2018年1-3月上市公司三安光电的收入等于集团光电板块下的“LED芯片及应用产品销售”与“其他”的合计收入。而同期高倍聚光太阳能业务,其对应的销售收入分别为0.93亿元、0.77亿元、0.81亿元和0.04亿元,占光电板块销售收入仅为1.88%、1.21%、0.95%和0.21%。
综上,由于集团光电板块大部分为上市公司收入,同时部分对应的是芯片、LED的销售与上市公司下游客户性质接近,因此“Fujian Lightning Optoelectronic Co.,Ltd”与“福建天电”均是三安光电的客户。
“Fujian Lightning Optoelectronic Co.,Ltd”的出现与“福建天电”的“消失”会有什么蹊跷?天眼查显示,福建天电的英文名称正是Fujian Lightning Optoelectronic Co.,Ltd。并且,根据外贸邦及LED盘论坛的公开信息,两家公司的英文地址保持一致。因此,福建天电从未“消失”。
LED盘论坛:
其次,福建天电被上市三安光电列为非关联方,但是福建天电的大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极为密切似乎更值得注意。
资料显示,福建天电控股70%的大股东是王雄,其在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监事。而三安光电的身影也同样出现在这家公司,其第二大股东正是三安光电,持股比例为33.33%(具体如下图),具有重大影响的合营公司。
大客户福建天电大股东是合营企业的高管,这种情况下,三安光电与福建天电之间是否构成了关联交易?
注册会计师黄宋磊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规定,母公司、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各方与企业交易则会构成关联交易,从这个角度看,三安光电与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必然构成关联交易,三安光电与福建天电光电有限公司似乎不构成直接关联交易。但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上市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原则,具有重大影响等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对上市公司利益倾斜的,也将会构成关联。
从上面可以看到,三安光电对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3.33%,具有重大影响,同时王雄作为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高管,持股福建天电光电有限公司70%,形成绝对控股。是否具备实质重于形式的认定标准呢?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愿透露姓名的合伙人表示,如果甲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是乙公司的高管,丙公司持股乙公司33%股份,那甲公司跟丙公司交易会是构成关联交易的。
就上述疑问致电三安光电董秘办求证,其回复表示不存在关联关系。
值得一提的是,集团对前五大名客户安徽三首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三首”)的销售显示为非关联关系,金额为4.17亿元。但在根据集团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显示,又将安徽三首定义为关联方,前后表述明显矛盾。同时,根据披露的安徽三首关联交易中,其既存在既是客户,也是供应商的情形。
不仅客户存在疑点,其根据三安集团光电板块披露的供应商采购额也存在疑点。
疑问二:31.82亿元采购差额之谜
三安集团方面披露的2017年光电板块供应商采购金额与三安光电披露的采购金额存在31.82亿元的差异。
根据三安集团短期融券募集材料披露,公司2017年面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约为11.05亿元,占采购总额的34.34%,从而测算其整体采购额约为32.18亿元。
三安集团募集说明书:
但是根据三安光电2017年年报显示,其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1.06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8.53%,得出整体采购金额为64亿元。
2017年三安光电年报:
三安集团光电板块的采购金额比三安光电采购金额少了31.82亿元,存在31.82亿元采购金额差异。
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集团光电板块下的“LED芯片及应用产品销售”与“其他”的产品成本之和分别为26.17亿元、36.6亿元、42.98亿元和9.5亿元,占光电板块成本比分别为97.94%、98.78%、98.35%和98.65%。2015年-2017年及2018年1-3月上市公司三安光电的成本刚好等于集团光电板块下的“LED芯片及应用产品销售”与“其他”的合计成本。这说明集团光电板块成本大部分为上市公司的成本。
三安集团募集说明书:
根据三安集团短期融券募集材料显示,三安集团光电板块包括LED和高倍聚光光伏两大业务主要运营主体为三安光电、日芯光伏、厦门三安电子及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等运营。因此,可以理解集团光电板块业务应该由上市公司体系与非上市公司体系组成。如果不存在合并抵消的情况下,集团光电板块的采购总额应该大于或等于三安光电采购总额。
但是结果显示,三安集团光电板块的采购金额比三安光电采购金额少31.82亿元,两边数据存在超30亿级别的差额出入。按照同样的方法测算,不仅2017年存在采购额差异的情况,2016年同样也存在存在12.02亿元的采购金额差异。产生差异的原因是什么?
就上述疑问,联系了财税行业专家丁会仁博士(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专家库专家,中央财经大学访问学者),丁会仁表示,集团对应板块与上市公司的业务是包含被包含的关系。如果出现上市公司采购金额大于集团层面的时候,则存在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如果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集团层面理应大于或等于上市公司,否则数据存疑;另一种则可能是因为集团层面将关联交易抵消导致上市公司层面大于集团层面。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以三安光电2017年为例,其采购额与集团层面相差31.82亿元,这是否全部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呢?但三安光电年报中并未有逾30亿的关联采购。
就上述疑问以邮件形式向三安光电方面求证,但公司邮件回复称李总在出差等缘由,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关于上述疑问的邮件回复。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在翻阅三安光电的历年年报注意到,公司并未按上市公司信批相关规定,未按照规定披露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即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向前5名客户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的比例,也未按照规定披露披露主要供应商的情况,以汇总方式披露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
2013年年度报告仅披露了前五大客户,但是对前五大供应商相关情况未披露。2014年度报告中前五大客户及供应商均未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中仅披露一家单一客户,其他四大客户未披露,前五大供应商相关情况也未披露(如下图)。三安光电年报未按信披规则披露或涉嫌违反证券法。
根据集团募集说明书,不仅上市公司三安光电客户与供应商等存在疑问,其集团层面较大预付款也是一个谜。
疑问三:集团预付款之谜
这份短期融券募集材料还显示,三安集团存在大额的款项向小微企业预付之谜。
根据三安集团披露资料显示,2017年末,集团向其前五名供应商预付账款达44.5亿元,占总预付款的一半以上。其中,最大的一笔预付款流向了一家名为泉州锐取商贸有限公司的供应商,金额为9.6亿元。
一般情况下,供应商有较强的议价能力,才可能使得其客户需要先预付账款,其中,集团披露材料显示预付款一般为大型企业。
天眼查显示,泉州锐取商贸有限公司为小微企业,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200万元。吊诡之处在于,与近10亿元大额预付款对应的,该公司社保缴纳人数显示为0。
再来看,第五大预付款供应商,安溪通恒贸易有限公司为经营异常。资料显示,这家公司注册资本仅为3万元,三安集团对其的预付账款达到了8.49亿元。且由于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这家公司已经连续两年被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列为经营异常。
那么加起来约18亿预付账款,三安集团到底采购的是什么?天眼查显示,泉州锐取商贸有限主营为预包装食品(茶叶)零售;茶具、茶叶包装用品、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矿产品(不含煤炭、石油及其制品)销售;安溪通恒贸易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内容为,日用百货、五金、家电、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通讯设备、电子配件、塑料制品、建材、水暖、卫浴销售。
以上两家预付商均为贸易型公司,而根据三安集团贸易板块的主要经营模式,一般是按照下游客户需求向上游钢材生产和大宗商品贸易企业采购钢材、钢坯和有色金属等产品,再销售给下游客户。
综上,三安集团向两家小微企业预付逾18亿元,与公司宣传一般向大企业预付似乎有悖论,同时小微企业的主业与三安集团相关主业似乎存在一定差距,巨额的预付款成谜。
以上不仅预付成谜,集团营业成本占营业收入之比较之前不断上升也是一个谜。
疑问四:集团低毛利与上市公司高毛利
2015-2017年及2018年1-3月,三安集团营业成本在当期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77.62%、90.26%、87.34%和86.67%,即对应集团毛利率分别为分别为22.38%、9.74%、12.66%和13.33%。相比2015年,对于2016年及2017年集团营业成本在当期营业收入的占比上升,集团解释主要因为贸易板块金额及占比大幅度上升,贸易板块毛利较低导致营业成本占比上升。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的高毛利率与集团相对较低的低毛利率形成反差。与同行相比,三安光电2018年前三季度的毛利率比澳洋顺昌高出27%左右,比乾照光电高出16%左右,比华灿光电高出12%左右。2014年-2017年及2018年1-9月,三安光电毛利率分别为45.05%、46.14%、41.65%、48.79%和47.35%,均相对远高于同行。
较高毛利率的三安光电也贡献了集团大部分毛利润。2015-2017年以及2018年1-3月集团光电板块毛利润占集团毛利润的比重分别为97.14%、95.55%、97.36%和99.11%。
一直以来,三安光电以较高的销售净利率傲视同行。在“大白马股”的光环下,我们或许忽略了某些东西。根据上文论述,三安光电所在的光电板块贡献了集团绝大部分毛利润。再联系三安光电与大客户的隐秘关系、采购数据的差额,以及集团大额预付之谜,诸多现象的存在使得三安光电疑云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