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本公司与福建天电、福建天电的控股股东王雄及Fujian Lightning Optoelectronic Co.,Ltd之间不存在任何投资或被投资关系。王雄虽然担任本公司参股的荆州市弘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监事,但是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条的规定,王雄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王雄控股的福建天电因而也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
本公司确认福建天电及Fujian Lightning Optoelectronic Co.,Ltd不属于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方的认定标准。福建天电与Fujian Lightning Optoelectronic Co.,Ltd仅为本公司的下游客户,与本公司的业务交易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公司与三安集团披露供应商的差额,三安光电解释称,2017年度供应商采购总额640,096.45万元,包含原材料、设备、工程建设采购,其中披露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10,612.97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8.53%;而三安集团短期融券募集材料披露的是光电板块前五名原材料供应商,金额为110,540万元,占比原材料采购总额321,911.48万元的34.34%,两者采购总额差异318,184.97万元为三安光电设备、工程建设的采购额。
关于三安集团低毛利与上市公司高毛利问题,三安光电表示,集团贸易品种主要为钢材、阴极铜、电解铜等品种,由于市场透明度越来越高,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市场竞争一直很激烈,大宗商品交易价格透明等原因导致贸易整体业务毛利率较低,而且集团贸易的品种主要是钢材、铜贸易等易受市场宏观环境影响、市场汇率波动不可控因素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控等影响,所以集团贸易板块利润较低。上市公司对主要生产材料集中采购,对材料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较强,能够获取较低的购买价格;公司产品生产规模大,充分利用公司现有产能,技术进步,产品良率提升都可以有效的降低产品的单位折旧成本,所以毛利相对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