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是通过高水平标准引领,增加中高端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鼓励性政策。该制度以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为基础,通过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调动标准化技术机构、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平台型企业等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企业标准水平评估,确定企业标准“领跑者”,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市场氛围,从而以标准领跑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引导市场资源逐步向领跑者企业倾斜。
近日,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的意见》(国市监标准[2018] 84号),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划,结合产业发展是和消费者需求,统筹考虑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情况、消费者关注度、标准对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效果及企业产品和服务差别化成都,研究制定了《2019年度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重点领域》,并予以公告。重点领域中包含照明行业的“LED灯具”,对于培育照明电器行业的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助行业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推动我国照明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