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分为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与维护、法律责任、附则五大章,共二十七条。
《办法》指出,在上饶市中心城区(包含信州区、广丰区、上饶县、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城市规划区,以下简称“四区一县”)城市景观照明的规划、建设、验收、维护、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办法》要求,城市景观照明应当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约能源、绿色环保、美化环境的基本原则,统筹考虑历史、文化、建筑、环境等因素,科学确定景观照明创意特色和方法,合理使用内透光照明、轮廓照明灯等,节约能源,减少光污染。